关于备案咸丰县2020年中央、省及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关于备案咸丰县2020年中央、省及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

咸丰县扶贫办:

你办报备的《关于备案咸丰县2020年中央、省及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请示》(咸扶办文〔2020〕27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备案的中央、省及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项目101个,资金17243万元。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1号)以及《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恩施州政扶组办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其中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要将贴息贫困对象的信息及贴息信息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对市场主体贴息的,要突出建立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突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恩施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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