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实施备案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工作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2
关于开展对实施备案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开展对实施备案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抽查对象为恩施州范围内实施备案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抽取户数为3家(其中新注册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1家,注册备案满一年的外商投资企业2家)。

三、抽查内容

1.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所填报的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是否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3.是否未经审批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中所列的限制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4.是否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备案回执》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抽查工作方案。认真制定本次抽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谋划,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创建抽查计划任务。制定抽查方案后,及时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创建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五)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州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单位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州商务局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抽查检查结果,整理后将抽查方案、检查记录表、录入公示、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报州市场监管局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抽查执法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安排搞好本次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办公室要提前搞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抽查有序开展。同时,在抽查工作中,要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