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16
政策解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一、《清单》出台的重要意义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于2020年正式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

二、《清单》修订主要内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减少了8项。主要作出以下修订:

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及时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单定位的事项措施。

二是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缩减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7条备案类措施表述,将5条管理措施转为暂列,修改完善72条措施表述。

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

四是完善清单制度设计。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修正。

三、涉及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准入类事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涉及到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准入类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生产经营及对外合作〔事项编码:202001,许可准入措施: 非煤矿矿山企业(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二)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特定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不得从事金属冶炼项目建设〔事项编码:203005,许可准入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三)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及爆破作业〔事项编码:203006,许可准入措施:烟花爆竹生产、存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四)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勘查、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估业务〔事项编码:213005,许可准入措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认定、海洋石油天然气发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清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1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xlsx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