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5-24
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恩施州安办〔20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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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我州极端天气频发,降雨量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汛情来得早、来得急,据预测预报极有可能发生特大洪水灾害,使我州防汛抗旱减灾和汛期安全生产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防范汛期恶劣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省安办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6〕31号)和全州防汛抗旱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按照省、州领导指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防汛是天大的事。各县市、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侥幸松懈心理和厌战惯性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做好防大洪、防大事故的思想、预案、措施、物资等各项准备。牢固树立“现场先于会场”“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到一线现场发现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落实,及时研究本辖区、本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对分管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亲自检查推动,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商分析,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进行督办检查,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抓好隐患治理

各县市、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监管检查,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州安监局关于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恩施州安监发〔2016〕19号)要求,加强煤矿防洪和防治水工作;预报有强降雨时,要立即停产撤人。严格落实《州安委会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恩施州安〔2016〕3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6〕24 号)要求,以尾矿库、地下矿山为重点,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巡查检查,督导矿山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汛前、汛期和汛后检查,严防坍塌、滑坡、透水、淹井、泥石流等事故发生。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对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油气长输管线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要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三)组织对建筑及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以涉水工程为重点,严防工程建设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大建筑施工工地、堆土弃土场、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高层建筑悬挂物、广告牌、塔吊等的检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加强水电站发电泄洪放水预警。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点及重点区域的防范。特别是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老旧城区危房、游乐场、乡镇渡口、隧道、桥梁、库区、道路沿线等区域和部位存在的疑似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山体(岩体)的监测防范,防止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五)加强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敬老院、古镇古街、古建筑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

三、强化预警,加强应急防范

各县市、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监视和关注雨情、水情等天气发展变化,切实强化预警预报,特别是要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为重点乡镇、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提前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综合运用短信、微信、传真、电话等信息化手段,强化“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做到早预报、早预警、早预防、早落实,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和反应高效有力。气象部门要加强与水利、国土、住建、安监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发挥好消防、矿山救护、医疗等专业救援队伍在防汛救灾中的作用,进一步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做到应急响应迅速、应对有效。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进一步检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等储备工作。

四、严明纪律,加强应急值守

各县市、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战时状态和实战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应急值守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通讯到位、处置到位。汛期如遇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或涉险事件,要立即组织处置,迅速按相关规定上报信息。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应急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恩施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