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解读恩施州河长令第3号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1
【问答解读】解读恩施州河长令第3号

【解读1】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内房屋清理整治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解读2】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内房屋清理整治要注意些什么呢?

一是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房屋或其他构筑物。现已存在的房屋或其他构筑物禁止翻修、改扩建。

二是河道管理范围内已有的房屋和其他构筑物,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外靠近河道岸线的现有及新建房屋和其他构筑物,均应配建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污水直排入河。

三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翻修、改扩建房屋或其他构筑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依法无偿拆除,并依法对行为人给与处罚。

【解读3】本次整治具体要做哪些工作呢?

各县市水利局牵头,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配合,对全州纳入河库长制管理的河流、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已建房屋(含其它建筑物、构筑物),不含水利、电力、交通、排污(水)管道设施等进行清理整治登记。对属违建的房屋或构筑物,提出整治意见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