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9
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州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17号),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体、实效、渠道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现将主要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对照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恩施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序号

公开目录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1

批准服务信息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州发改委

 

确定为主动公开的,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州人民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信用恩施、“恩施发布”、各部门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恩施日报、恩施晚报、新闻发布会、云上恩施、政府公报等;各部门设立“重大项目批准实施公开”专栏,实现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一站式公开”。

 

 

 

2

 

 

 

批准结果信息

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委、州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投标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州教育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卫计委、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征收土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州国土资源局

 

 

 

5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卫计委

 

 

6

 

 

施工有关信息

 

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卫计委

 

7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

 

 

8

 

 

竣工有关信息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