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恩施州河长令第5号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1
【问答解读】恩施州河长令第5号

【解读1】本次防汛备汛主要对象和内容?

全州水库、水电站的防汛责任人是否落实、防汛物资是否备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是否编制、水情雨情监测预报预警是否到位。

【解读2】从哪几个方面来做好河库生态保护呢?

一加强水生态保护。

禁止违规开展水上娱乐项目,禁止在江河水库开展人工水产养殖活动,禁止在河流、水库利用

二是建立述职制度。

将各级河库长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建立河库长书面述职、会议述职制度。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县级总河长向州级总河长进行年度述职,州推进河库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向州级总河长进行年度述职。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

坚持务实、高效、管用原则,加强河库监督检查,督促河库问题整改。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明察暗访、发提醒函、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河库长和有关部门责任。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及时将“攻坚行动”推进情况向本级总河长报告,并抓好督促落实。

【解读3】开展“攻坚行动”应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推进“攻坚行动”深入实施,除了落实文件中具体要求外,还应特别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河流健康教育,加强“攻坚行动”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激发公众爱河护河热情。

二是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宣传“六进”(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实施河库长制的重要意义。

三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涉河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

四是巩固深化“示范建设行动”,树立一批示范河库、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典型,引领全州健康美丽生态河库建设。

五是加强对河库管理保护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增强社会各界对河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库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