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恩施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3
关于印发《恩施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恩施州安办【2009】 7号

关于印发《恩施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及州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全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备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完成州、县两级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数据库,实现预案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及动态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谢华平   州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郑正权   州矿山救护中队常务副队长   

成  员:杜  军   州安监局煤监科科长

黄念北   州安监局职安科科长

刘帮忠   州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二、工作目标

规范全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建立应急预案报备管理制度,完成州、县两级政府部门、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备管理工作,构建覆盖全州的事故应急预案数据库系统,实现与省、州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资源共享。

1、应急预案管理信息化。湖北省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示范工程的重点省,要求安装并运行“省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系统”,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州要建立州、县(市)应急预案数据库,实现州、县两级政府部门、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预案网上全部报备。

2、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化。通过网上信息采集,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应急资源库、重大危险源库,实现多个数据库间的数据共享与对接,初步完成州、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库的信息采集,构建“功能完善、实时监控、互联互通”的应急平台体系,为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提供基础信息。

3、应急预案管理常态化。在抓全州应急预案编制报备工作的同时,选择部分企业作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试点企业,从预案的编制、评审、报备、发布、宣传、演练、评估、提高,形成闭环管理,探索应急预案的全过程常态管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4、中小企业预案简明化。规范各类中小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行业类别,分类研究中小型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程序,指导各类中小企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应急预案简明扼要、管用实用,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时间安排:2009年5月20至6月20日。

2、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制定《恩施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备管理管理实施方案》,明确预案报备管理范围、工作流程、机制和完成时间;

(2)组织召开州直有关部门、县(市)安监部门以及部分重点企业参加的应急预案报备管理工作会议。落实各级预案报备管理机构,部署安排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3)组织开展州直有关部门、县(市)安监部门及有关企业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讲解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报备管理要求和知识、应急演练方案的编制与实施、网上信息采集的方法和途径等。

(4)下发应急预案报备管理系统软件信息采集表格,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登记表、应急预案管理登记表和应急救援资源登记表,明确信息采集的责任人,做好软件数据录入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

1、时间安排:2009年6月20日至8月20日。

2、主要工作内容:

(1)预案报备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组织州直有关部门、县(市)安监部门及中央、省属及州管企业修订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完成预案评审、发布、报备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规范县(市)安监部门及有关企业开展预案报备、动态管理等工作。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当地安监局、行业管理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

其中,州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及州管企业存在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以及存在二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同时报州安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

县(市)属有关部门、企业、跨县市建设单位、跨县高危行业企业、三级重大危险企业、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较差企业、产生或经营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同时报县(市)安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

其他类型企业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安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

县(市)区安监部门应急预案在报当地政府备案的同时,应报省、州安监部门备案。

(2)预案评审

预案评审原则上由编制单位或企业负责组织。根据预案规模大小组织3至5人或5至7人的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应由熟悉本行业应急救援工作、有实践经验、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组成。正式评审时,报备单位应由预案责任人和编写人员介绍预案,现场提交编制说明,由评审组专家进行点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最终结论。报备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及时完善预案,将修改后的预案正式报送备案。

预案评审分为三部分,一是文字和结构是否简洁、完整、规范,预案之间是否能有机衔接;二是预案是否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具体应对措施的有效性以及保障措施是否明确和到位。

州、县两级安监部门应对报备的预案分类组织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修改建议。预案编制单位在接到安监部门提出的修改建议后,应及时组织修改,经专家组评审后,将修改情况及专家组评审意见一并报备。

(3)动态管理

州局将按照总局和省局出台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州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发布《恩施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全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评估、修订、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建设州、县(市)企业应急预案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预案的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并与省、州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有效对接。

(4)抓好试点

州安监局将按照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要求,拟在恩施市、利川市和部分企业(华新水泥有限公司恩施公司、中烟集团恩施卷烟厂、湖北凯龙化工集团恩施公司、恩施州兴州建设有限公司、恩施州鑫泰纺织有限公司、恩施州交运集团运输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抓好试点,以推动全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检查完善阶段

1、时间安排:2009年8月20日至9月20日。

2、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湖北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检查预案报备实施和预案软件使用及数据库建设情况。

(2)督促相关县(市)、企业整改,提升预案报备工作质量,提升预案动态管理水平,提出工作建议和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的工作措施。

(3)结合全州目标考核工作,全面考核总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州直有关部门、县(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人,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州直有关部门、县(市)安监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及联系人,通过动员、培训学习、现场指导、座谈研讨、典型引路等方法,确保试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州、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要选派专人深入基层和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和掌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搞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集中人、财、物,按试点方案的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认真总结,完善提高。各县(市)及有关企业要及时掌握、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州安办将不定期以文件或简报形式,报道各县(市)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通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联系人:郑正权

联系电话(传真):0718-8245348

电子邮箱:zksjfz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