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参加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2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组织参加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统计局,全省各级调查监测机构:

  为宣传贯彻《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在全社会普及企业会计信息化相关知识,财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鄂财会发[2015]14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大力宣传该项知识竞赛,积极组织财务人员踊跃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及其编报规则以及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中的常识性内容。参考材料为《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释义》(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讲解》(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竞赛辅导内容与有关动态请及时关注中国会计报和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

  二、竞赛对象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各单位财务人员应参加。

  三、注册答题时间

  自2015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截止。

  四、竞赛方式

  1、答题方式: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请访问竞赛网站(http://kjxxh.gaodun.com),或关注中国会计报社微信公众号(Accounting-News),点击底部菜单“信息化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了解活动进展。

  参赛人员在注册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件信息。

  2、考题类型:竞赛共设试题100道,包括单选题55道,每题1分;多选题15道,每题2分;判断题20道,每题0.5分;填空题10道,每题0.5分。

  五、竞赛奖励

  答题成绩由竞赛系统自动评定。财政部将根据答题成绩排名,设个人奖500名(省财政厅不再单设个人奖),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150名,三等奖300名。获奖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未获奖但竞赛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

  六、相关要求

  省竞赛办将定期统计公布各单位参赛情况。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广大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参赛,并督促上网答题,确保单位95%以上的会计人员参与竞赛。

  湖北省统计局财基处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