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商务局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0
恩施州商务局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

编        码

01

法定途径名称

对县市商务部门作出的涉及外贸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行政复议请求)

承办机构

州商务局

法定依据

《行政复议法》 《对外贸易法》

办理流程和要求

受理  审理 决定

办理时限

60天

承办机构地址

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承办机构及督办机构联系电话

恩施州商务局外贸科

8425554

 

 

编        码

02

法定途径名称

对县市商务部门作出的中外合作企业或合资经营企业争议调解不服

(行政复议请求)

承办机构

州商务局

法定依据

《行政复议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办理流程和要求

受理  审理 决定

办理时限

60天

承办机构地址

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承办机构及督办机构联系电话

恩施州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8420709

  

编        码

03

法定途径名称

对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

(行政复议请求)

承办机构

州商务局

法定依据

《行政复议法》 《湖北省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

办理流程和要求

受理  审理 决定

办理时限

60天

承办机构地址

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承办机构及督办机构联系电话

恩施州商务局市场体系科

8428353

 

 

编        码

04

法定途径名称

对县市商务部门关于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行政行为不服

(行政复议请求)

承办机构

州商务局

法定依据

《行政复议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和要求

受理  审理 决定

办理时限

60天

承办机构地址

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承办机构及督办机构联系电话

恩施州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8420752

 

编        码

05

法定途径名称

人事争议

(仲裁)

 

承办机构

州商务局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办理流程和要求

受理  审理 决定

办理时限

60天

承办机构地址

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承办机构及督办机构联系电话

恩施州商务局人事科8420705

 

编        码

06

法定途径名称

劳动关系争议

 (仲裁)

承办机构

州商务局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办理流程和要求

受理  审理 决定

办理时限

60天

承办机构地址

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承办机构及督办机构联系电话

恩施州商务局人事科8420705

 

编        码

07

法定途径名称

劳务人员投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行政处理)

承办机构

州商务局

法定依据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  2012年)

 

办理流程和要求

受理  审理 决定

办理时限

60天

承办机构地址

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承办机构及督办机构联系电话

恩施州商务局外资外经科

842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