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局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1
州局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牧医发〔2013〕69号

各县市畜牧兽医局:

目前,已进入动物疫情易发季节,为维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望各县市局早动员、早部署,认真组织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县市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层层强化落实免疫责任制、消毒灭源责任制、疫情监测责任制、疫情报告责任制、检疫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构建完善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确保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强化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

全州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自9月上旬开始,10月底前完成普注任务,11月份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并对新补栏畜禽、漏免和免疫不合格的畜禽开展集中补免。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安排好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免疫到边,五个不漏”的要求,实现免疫注射全覆盖。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等六种一类动物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全州自9月1日起秋防报表启动,各县市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秋防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务必于每周二之前(假日顺延)将强制免疫疫苗到位、六种重大疫病免疫密度等情况报州动物疫控中心,中心汇总后每周三及时报省局防控处。各县市局要及时上报秋防动态,反映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强化疫苗管理,提高免疫效果

各县市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责任制。把疫苗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人、专帐、专库,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完善疫苗管理制度,规范疫苗管理账簿、收发工作流程、出入库审批手续、凭据凭证档案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厂县直达”的要求组织疫苗供应,加强冷链体系建设,提高疫苗储藏质量,减少疫苗浪费,保证免疫效果。

 四、强化疫情监测,科学指导防疫

各县市局要按照《2013年恩施州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2013年下半年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牲畜口蹄疫、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和H7N9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尤其对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要增加监测频率,充分掌握其抗体水平变化情况,针对性采取防控措施。要严格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探索实行动态管理的具体措施,做好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科学研究判断形势,为各级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各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建立检疫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要加强规模养殖场户、活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重点部位防疫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制,确保免疫、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出栏、出售的畜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对屠宰的生猪必须驻厂(点)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确保检疫率达到100%;三要加强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对逃避或抗拒检疫的、贩买贩卖病死动物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值班检查,对进出我州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查标、查证、验物、消毒,严禁未佩戴二维码耳标的牲畜进入流通环节,对无证动物及动物产品坚决不予放行,杜绝病死动物流通,对查出的染疫动物和产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进一步加大活禽市场监管力度,对重点活禽市场实行每周定点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定期休市和闭市后彻底消毒制度,有效防止疫源通过流通市场传播和扩散;四要加大引种申报隔离检疫的工作力度,防止外疫的传入;五要加大兽药打假力度,严厉查处经营禁售药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整顿兽药及生物制品市场,确保免疫有效安全。

六、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对能力

各县市局要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预备队伍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队员的快速反应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恩施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坚决、果断采取封锁、消毒、强制免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措施,切实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七、强化宣传培训,普及防疫知识

各县市局在秋季集中免疫开始前,要组织对所有村级防疫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和防疫技术规范方面的培训,先培训,后开针。同时还要加大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力度,重点是湖北省、恩施州《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材料、科技培训等多种形式普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使广大养殖户真正了解和掌握动物疫病防治知识,增强防疫意识。

八、强化督办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各县市局要按照《恩施州畜牧兽医局2013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牧医发〔2013〕61号)文件精神,成立专班,分片包干,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督办检查,把养殖场、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和候鸟栖息地作为检查重点,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认真查找工作漏洞,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州局将成立秋防暗访小组,对全州各县市秋防工作进行实地了解。11月底前,对全州秋防工作和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结合湖北省、恩施州《2013-2017年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县市畜牧兽医局,将予以通报表彰。

九、统筹做好其它重点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各县市局在做好六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其它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基本特点,统筹做好猪腹泻病、炭疽、牲畜布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其它重点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恩施州畜牧兽医局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