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25
关于印发《2020年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恩施州市监发〔2020〕1号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州局各相关科室:

现将《2020年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2020年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恩施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商制度》《恩施州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整治监督六条措施》和恩施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责任,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结合市场监管职责,通过排查风险、及时抄告、消除隐患、分类整治、加强宣教、完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自担意识,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做好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清理、排查和规范;二是继续加强对涉金融、类金融(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股权投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违法广告的常年整治;三是对以传销为手段的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四是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为依托完善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体系;五是加强对辖区无证无照和非金融机构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排查和抄告。

三、具体措施

(一)聚焦职能,把严市场主体准入关。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要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一是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对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等与金融相关字样的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禁止准入并对已登记企业继续进行清理、分类处置,并将注册信息告知各地金融管理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予以持续关注。二是严格执行设立投融资类市场主体需经地方政府金融部门出具可行性评估意见的相关规定;未依法依规办理前置许可或未按有关规定经金融主管部门出具可行性评估意见的,不予受理登记;对应当提交而未提交地方政府金融办可行性评估意见材料而已经办理登记的,登记机关应督促企业限期补办可行性评估意见,不能补办手续的应责令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突出重点,强化对涉金融和类金融违法广告清查。清理整治并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的互联网金融广告以及利用传统媒介和形式设计、制作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或类金融广告等违法行为。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强化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广告发布媒体落实审查责任,履行广告发布审查义务。

(三)守防结合,强化风险防控力度。加强对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重点监管,对全州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进行进一步检索排查处置。推进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及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专项清退,僵尸类机构清退;确保规模较小的机构无风险退出和高风险机构平稳退出;引导尚在经营待处理机构主动良性退出。

(四)部门联动,严打以传销为手段的非法金融活动。传销向网络蔓延趋势愈演愈烈,花样不断翻新、迷惑性不断增强,往往还与非法集资相互交织,严重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监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和挂牌督办等形式加强各县市打击以传销为手段的非法金融活动的督导工作。各县市市监部门应严格按照“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涉传涉非案件。

(五)多措并举,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广告监测系统、网络交易监管系统、12315投诉举报系统等技术平台,做好涉嫌非法集资信息、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线索的监测预警工作。通过日常监管、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收集信息,并甄别处理,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线索的,及时抄告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州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清醒认识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压实主体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

(二)注重方法,统筹协调推进。全州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和不确定的情报信息,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提出化解处置意见。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等机制,认真、高效办理涉及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三)全员参与,深入开展排查。对梳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按照“关注-处罚-立案”三个类别对每一类和每一个风险进行分类,建立风险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化解时限和工作目标,形成无缝监管,确保对行业领域内各类金融风险有认知、能掌握。并及时准确报送县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及时沟通,扎实推进落实。各县市市监局要严格按照地方政府统一要求,常年开展行业领域、辖区内风险排查工作。工作方案和风险台账在2020年2月10日前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联系人:姚杰,联系电话:0718-8246433。每季度最后一天将附件1、2报州局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科,联系人: 吴华平,联系电话:8223415;附件3报州局广告监管科,联系人:潘峰,联系电话8223414。

附件

附件1:恩施州2020年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风险排查处置情况表(一).doc

附件2:恩施州2020年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风险排查处置情况表(二).doc

附件3:恩施州2020年金融、类金融违法广告清理排查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