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办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信息公布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7
恩施州办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信息公布

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程序

项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初审

办理部门

州商务局

主办科室

州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垂直层级

省级终审

横向层级

本部门单独初审

法律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7号;

2.商务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申报对象

拟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企业法人或个人

适应范围

本县范围

认定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为一般纳税人;
2.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3.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4.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5.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
6.没有出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记录; 
7.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8.符合国家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申报材料

 

1.设州、县、市商务局的请示报告;

2.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名称、住所、从业人员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等内容);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公司章程;

5.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6.从业人员证明材料(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7.环保部门证明材料;

8.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认定程序(环节及时限)

受理(半天)→审查(3天)→决定(1天)→告知(半天)

认定形式

上报认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445000   0718-8428353

发文类型

颁发《资格认证书》

二、办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初审流程图(由于内容格式网站无法显示,详情请见附件恩施州办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信息公布.doc

三、恩施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恩施州金属回收总公司

恩施市清江东路9号

谌远业

8223273

总公司后山湾拆解场

叶挻路77号

冯文树

8284879

恩施市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

旗峰大道

童 毅

13907268119

利川市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

利川市凉雾乡双井村

罗义明

13597772988

建始县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

烟墩大道442号

张跃进

13635760816

巴东县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

信陵镇柳阴路

刘美军

13986844958

宣恩县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

珠山镇

刘 翔

13986849346

咸丰县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

前胜街34号

黄福勇

13872743526

来凤县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

翔凤镇接龙路

黄先雨

18807262168

鹤峰县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

容美镇车站路

吴建平

1397242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