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五个一”工程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3
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五个一”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委人才办、县市科技局,州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恩施州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激励科技特派员在实施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过程中,紧盯发展目标、坚持发展战略、担当发展重任、把握发展重点,巩固和强化科技示范不断增强、产业发展提质升级、特派员作用充分发挥的良好局面,州委人才办和州科技局决定共同实施恩施州科技特派员“五个一”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围绕实施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和恩施综合扶贫改革发展的需求,重点在现代烟草、茶叶、畜牧、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信息等六大产业领域,从全州事业单位及省直驻恩施州事业单位中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

二、选派办法:

根据基层科技需求和产业发展现状,按照作风实、业务精、思路新、能力强的要求,遵循双向选择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聘。

三、选派对象:

全州事业单位及驻恩施州的省直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在编人员。

四、工作任务:

科技特派员要充分发挥自己掌握的科技成果优势和专业技术特长,采取多形式、多模式的合作方式,不断提升产业、基地、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每位科技特派员在选派期间努力完成“五个一”工作任务:

1、立足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需求,实施一个科技研发项目;

2、转化应用一项成熟科技成果;

3、获得一项专利授权或受理通知书;

4、协助服务单位与高校或州级以上科研院所签订一项技术合作协议;

5、依托一个产业,带领或引导一方农民依靠科技创新脱贫致富。

五、激励措施:

科技特派员在选派期间,凡完成以上“五个一”任务的,列为奖励补贴候选对象,对经考评确定的前10名给予奖励补贴,具体为:第1至第3名分别10000元、第4至第6名分别6000元,第6至第10名分别3000元,对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所需经费从州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考评办法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申请人需填报一式两份《恩施州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附与企业合作的有关合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恩施州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暂行办法》推荐,各单位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州科技局农社科(覃方海 8417253)。

 

  恩施州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名 额 分 配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