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州加油站(点)年检和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0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州加油站(点)年检和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商务局:

为做好2015年度全州加油站(点)年检和2016年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根据《成品油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对加油站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油站(点)年检工作

(一)年检范围

凡2015年10月1日以前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所有加油站(点),参加2015年度加油站年检。

(二)年检内容

1.成品油供油渠道、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2.各加油站(点)在2015年度的经营过程中,是否超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规定范围经营,有无违法违规、经营劣质油品、短斤少两行为,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

(三)年检程序和时限

1.年检程序:各县市商务局向本辖区企业发出《年检通知》,各加油站(点)经营企业(包括两大集团、高路办)得到《年检通知》后,到本县市商务局领取、认真填写《恩施州2015年度加油站年检申请表》,并将年检所需的相关资料备齐后,送所在县市商务局进行初审。

2.年检原则: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商务局负责对本县市2015年度所有(包括中石油、中石化、高路办)加油站、加油点进行检查。经初审合格后,集中上报州商务局审定年检。

3.年检时限:企业申请在2016年4月1日前完成;县市初审后于5月6日前将相关年检资料上报州局进行年检,5月底前全面结束。

4.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按照“依法行政、服务企业、简化手续、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年检初审中各县市商务局应向工商、安监、消防、质监、环保、气象等部门发函,征求相关部门对各加油站年检意见和建议(加油点不需要)。

(四)县市须上报的资料

1.各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2.《全州2015年度加油站(点)年检申请表》复印件。

3.《全州2015年度加油站(点)年检汇总表》纸质、电子版。

4. 各部门《年检征求意见和建议》复函。

5. 县市年检工作总结。书面总结和电子版报州局市场运行科。

二、工作要求

(一)年检工作

1.县市商务局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2015年度加油站(点)年检工作。

2.凡不申请、不参加或拒绝年检的加油站(点),州商务局将依依法规予以处理。

3.除行政处罚外,各县市商务局在年检中不得擅自收费,一经发现,报请纪检监察机关责令退还,并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三、2016年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2016年,全州成品油流通行业发展,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加油站建设进度。十二五期间,全州省厅已批在建和待建加油站建设计划89座,2016年应重点推进建设进度,严格按照“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逾期须正式向省厅备案并说明情况,但延期建设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中,逐级上报实施。

2.加油站建设验收按新标准执行。为认真落实《恩施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2016年起,凡新建加油站竣工验收必须按旧气回收标准(安装旧气回收管道)进行验收。

3.普及使用国四油品。为认真落实《恩施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各县市商务局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恩施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16年6月底前,全州所有加油站、加油点,必须全部使用国四汽、柴油。

4.加强成品油监管。2016年,各县市商务局必须加大对成品油流通行业的管理力度,要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各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加油站消防、安全的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业整改;二是加强对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的监管,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加强对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检查,对凡超出成品油经营范围的加油站(点),严格按照《成品油管理办法》进行和查处;四是对无《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书》的站(点)、黑窝点,必须坚决打击。

 

附件:1.《全州2015年度加油站年检申请表》

2.《全州2015年度加油点年检申请表》

3.《全州2015年度加油站年检汇总表》

4.《全州2015年度加油点年检汇总表》

 

                          

恩施州商务局

    2015年3月9日 

(联系人:向  莉  刘开华  联系电话:8420752)

恩施州2015年度加油站年检工作相关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