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畜牧兽医局关于认真做好秋防查漏补注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1
州畜牧兽医局关于认真做好秋防查漏补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畜牧兽医局:

为切实做好强制免疫查漏补注工作,进一步巩固秋季集中免疫成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秋防查漏补注工作的通知》(鄂牧医办发〔2012〕7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工作。秋防工作结束后,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兽医实验室的作用,对辖区内养殖场(户)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认真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工作,科学评价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的免疫成效,为科学指导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依据。

二、认真组织开展查漏补注工作。各县市要对秋防集中防疫时未免的怀孕畜、仔畜、病畜和新补栏牲畜进行补免,消除免疫死角,筑牢免疫屏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场(户),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补免补防,并定期对补免补防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群体免疫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认真组织开展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化免疫工作。冬春季节是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各县市要加强疫苗调运与储备,切实做好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强化免疫工作,重点做好畜禽养殖密集地区、水网湖区、种畜禽场和新补栏(笼)畜禽等重点部位、重点畜禽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二次强化免疫工作,切实提高畜禽免疫抗体水平,进一步巩固好免疫屏障。

四、认真组织开展消毒灭源工作。要切实落实消毒灭源制度,做好栏舍及周边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防止病原传播扩散。重点做好模养殖场(户)、活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重点环节的消毒灭源工作,加大消毒频次,做到消毒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养殖场(户)要加强进出车辆和人员消毒管理,严格限制外来人员及车辆随意进出。

五、认真做好秋防检查和总结工作。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和自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堵塞工作中的漏洞,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防控工作第一线。要结合《恩施州2008-2012年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五年来的落实情况,对秋防和延伸绩效管理等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总结,迎接近期全省大检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