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提高没有?湖北省医保局长夜访恩施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8-01-03
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提高没有?湖北省医保局长夜访恩施

年关将近,各地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的政策落实没有?12月28日22点30分,省医保局长戴伟突然造访山城恩施,督查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

恩施州是全域贫困地区,目前还有2个深度贫困县、455个重点贫困村、16.85万户、49.53万人未脱贫。剩下的都是“硬骨头”,这些地方贫困发生率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更是群众脱贫路上的一只“拦路虎”,如何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的硬仗?

针对这一问题,戴局长连夜听取了恩施州人社部门及其经办机构的情况汇报,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相关要求。

据了解,为遏制“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近年来,湖北省人社部门围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这一政治任务,精准施策,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行业扶贫措施。2017年,湖北省人社厅又印发了《关于做好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45号)、《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7〕4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提高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833号),统筹相关部门资源,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保障合力,着力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为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恩施州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作为今年精准脱贫攻坚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将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州、县级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评范畴,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在恩施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增设健康扶贫工作组,制定了《恩施州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相关资源整合,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建立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为补充的“1+5”医疗保障体系,确保贫困群众年度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不超过5000元,老百姓看病有保障。

从具体工作来看,恩施州重在抓落实上下大功夫。州政府组建了专门的工作专班,州长刘芳震亲自召集部门听取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各县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县市长为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市长为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是核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匹配率、个人住院总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大病保险报销费用、民政医疗救助金额、商业补充保险赔付金额、政府兜底金额,确保数据准确,参保人员匹配率必须达到10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之和应达到85%,或者通过民政救助、商业补充保险、政府兜底等补偿后,年住院自负费用不超过5000元。

戴伟对恩施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一再强调: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医疗保险扶贫工作要“不落一人”,全部录人医保系统,享受参保人待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5%,报销比例低于85%的,可通过二次补偿补到位。 ( 杨涛 向辉 陈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