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先进及印发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暨奖励办法的通知恩州商办发[2014]5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4
表彰先进及印发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暨奖励办法的通知恩州商办发[2014]5号
关于印发《表彰2013年度全州市场监测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及《恩施州市场

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暨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商务局、各市场监测样本企业:

现将《表彰2013年度全州市场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和《恩施州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暨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1.《表彰2013年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恩施州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暨奖励办法》

2014年3月27日

附件1

恩施州商务局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州市场

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全力推动2014年全州市场监测工作。州商务局决定对2013年全州市场监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咸丰县商务局等3个先进县市、恩施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11个先进样本企业、吴畏等28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励,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市场监测工作,为扩大消费、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作出更大的贡献。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先进县市局:

1.咸丰县商务局

2.来凤县商务局

3.鹤峰县商务局

二、先进样本企业

恩施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武商量贩恩施公司

咸丰新景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恩施顶旺商贸有限公司

恩施州兴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建始县家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咸丰县高乐福商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巴东丹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巴东乾坤实业有限公司

宣恩东升商贸有限公司

湖北恩施金山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先进个人

吴  畏:咸丰县商务局副局长

胡晶华:咸丰县商务局股长

刘亚军:来凤县商务局副局长

关腾飞:来凤县商务局股长

罗  斐:鹤峰县商务局局长

胡  敏:鹤峰县商务局股长

宋  波:宣恩县商务局副局长

向艳丽:巴东县商务局股长

向  莉:州商务局主任科员

姚  平:恩施州享买乐商贸有限公司信息员

姜祥娥:恩施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信息员

何艳华:武商量贩恩施公司信息员

吴红敏:咸丰新景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信息员

李群英:鹤峰银城商贸有限公司信息员

杨  敏  中百(来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信息员

冯  萍  恩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信息员

黄雪媛:中石化湖北恩施石油公司信息员

颜美玲:中石油湖北恩施销售公司信息员

邱  恩:恩施顶旺商贸有限公司信息员

温  凯:恩施州兴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信息员

龚本立:建始县家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员

陈  辉:咸丰县高乐福商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员

王  军:巴东丹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员

龙毓开:巴东县嘉隆商贸有限公司信息员

黄在强:巴东乾坤实业有限公司信息员

吕  操:宣恩东升商贸有限公司信息员

李群英:鹤峰银城商贸有限公司信息员

周立军:湖北恩施金山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员

附件2

恩施州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暨奖励办法

根据省商务厅的工作要求,为调动全州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和样本企业信息员报送监测统计数据信息、商务信息、撰写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材料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全州商务预报稿件任务和市场运行监测信息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结合我州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本考核和奖励办法。

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

重点考核县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样本企业信息员的监测数据报表、节庆信息、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工作,报送信息的采用和运用情况

一、考核对象

1.全州市场运行监测样本企业信息员。

2.县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培育、新增监测样本企业信息泵安装,监测数据信息、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商务预报、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三、考核计分标准

县市商务局、企业基础分100分,加分20分,共120分。

(一)样本企业

1.监测数据信息报送(基础分100分)

样本企业信息员在商务部网站“在线办事”中“国内贸易”的“市场监测”栏打开相应市场监测系统,按给定用户名和密码报送有关信息。在各系统报表规定报送的时间(节假日相应延迟)内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的计满分;未报或迟报的不得分;错报一次扣减0.1分。具体办法是:

(1)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实行周报、节假日报送制度。常态情况下,周报于每周一上午10:00前报送上周五有关商品的价格和销售情况;黄金周(五一、国庆和春节)及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波动启动日报制度,于每日上午10:00前报送上一日市场情况,每月实际报送4次。按时、全面完成,得满分;迟报、漏报不得分。

(2)重要生产资料样本企业,实行周报、月报制度。常态情况下,周报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报送当天的销售价格情况;月报为每月8日前报送上月的销售量、销售额、库存量和库存额,月度按实际报送次数计算。按时、全面完成,得满分;迟报、漏报不得分。

(3)重点流通样本企业,实行月报、半年报和年报制度。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数据;7月20日前报送上半年数据,2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数据。按时、全面完成,得满分;迟报、漏报不得分。

(4)茧丝绸样本企业,实行旬报、月报和年报制度。每月11日报送本月上旬数据,21日报送本月中旬数据,次月1日报送上月下旬数据(如果报送日是双休日,需提前报送);每年1月31日前报送上年度数据。按时、全面完成,得满分;迟报、漏报不得分。

2.市场运行分析报送(加分20分)

运行情况分析为周、旬动态分析,分析文章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不限。凡被上级或主站采用1篇,加记1分(加分满12分,不再加分)

商务信息报送,主要是本企业、本系统重大商务活动、新闻信息的撰写报送。凡被上级或主站采用1篇,加记0.5分(加分满8分,不再加分)

文章要求:文字精练、主题鲜明、中心突出、层次清楚、逻辑严密。篇幅、字数不限。

(二)县市商务局

1.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每月4篇(基础分60分)

市场运行分析分为:市场动态分析、市场专题分析、市场综合分析、商品供求分析、预测预警分析、宏观经济分析。市场动态分析反映周、旬等短期市场动态变化,一般篇幅较短,可以分析一种或几种商品动态。

市场综合分析反映较长时期内的市场运行情况,一般包括市场情况、原因分析、趋势预测、政策建议等内容。文章要求:文字精练、目标明确、主题鲜明、层次清楚、结构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预测艺术、建议具体,篇幅较长,每篇文章在500字以上。

2.商务信息报送,每月4篇(基础分20分)

商务信息:主要是本县市、本系统重大商务活动、招商活动、新闻信息、理论文章、调研文章的撰写报送。

文章要求:文字精练、主题鲜明、中心突出、层次清楚、逻辑严密。文章字数不限。

3.节前工作安排、节后情况小结(基础分10分)

国庆、春节“黄金周”期间:一是节前市场供应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二是节后有亮点、情况小结。节前市场安排情况报告在节前第二天上报;情况小结在节后上班第一天上午11点前上报有效。凡迟报、漏报不得分。

4.培植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基础分10分)

市场监测样本企业,按照省厅要求,每县市必须达到2家以上。达到2家以上的县市得满分。

四、考核加分(20分)

1.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为年度考核加分项(6分)。

市场异常波动包括: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必需品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鲜活农产品滞销、价格大幅下跌;其他值得关注的市场异常波动(包括300种生产资料和600种消费品市场供求状况调查以及黄金周和特定时段日报)。每报送1条市场异常波动信息,计2分,3条以上,计6分(加分满6分,不再加分)。

2.商务信息、市场运行分析撰写报送,超任务完成部分作为年度考核加分项目(4分)。

撰写商务信息、市场运行分析文章,凡被上级或主站采用1篇,加记0.1分(加分满4分,不再加分)。

3.信息泵安装(加10分)

2014年凡培植上报并获得商务部审核通过1家,给县市加记5分。

五、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得分﹢加分数。

全州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奖励办法

根据《湖北省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市场监测及应急储备体系调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特制订本《奖励办法》。重点对全州在市场运行监测工作中,业绩佳,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差的县市商务局、样本企业,责令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一、奖励形式

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奖励对象

1.县市商务局、市场监测样本企业从事市场监测工作的工作人员。

三、奖励办法

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根据年终考核的总得分(基础分+加分)结果,从高到低,评选前三名。

对获前三名荣誉称号的县市商务局、样本企业颁发荣誉奖牌;对获前三名的县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1人)和样本企业信息员(1人),实行现金奖励;对获得“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工作人员,实行现金奖励。

四、奖励和补助标准

1.对荣获“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前三名的县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1人)和样本企业信息员(1人),分别按第一名1200元/人,第二名1000元/人、第三名800元/人实行现金奖励。

2.对荣获“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工作人员,按每人500元实行现金奖励。

3.国庆、春节“黄金周”值班补助。

对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信息员,国庆、春节“黄金周”按时报送信息数据,每人每年补助800元;迟报漏报不补。

对重点流通企业样本企业信息员,国庆、春节“黄金周”按时报送信息数据,每人每年补助400元,迟报漏报不补。

对州局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工作人员、县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1人),国庆、春节“黄金周”按时报送信息数据,每人每年补助600元。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的县市不发值班补贴。

四、其他事项

1.本《考核暨奖励办法》从2014年1月起执行,由州商务局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负责解释。

2.若省商务厅停拨市场监测专项资金,《全州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奖励办法》停止执行。

3.信息报送方式:市场运行监测数据信息按商务部要求报送。其他信息稿件用电子版报州局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联系电话:8420752

联 系 人:向  莉    Q  Q:1272159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