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纪委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受理检举举报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6
恩施州纪委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受理检举举报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向恩施州纪委监察局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反映问题:
  一、来信举报。通讯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8号恩施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邮编445000。
  二、来访举报。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8号恩施州交通运输局监察室1006室。
  三、电话举报。联系电话:0718-8223305-1006。
  四、网络举报。发送邮件到zjtjcs@163.com邮箱。
  五、注意事项。为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请举报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受理信访举报范围:针对恩施州交通运输系统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恩施州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诉求问题,请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二)不受理、不登记的群众来访事项:土地违法问题、拆迁类问题、劳动人事维权问题、涉法涉诉问题、组织人事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不属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受理的其他事项;三个月内重复来访事项不登记、不接待。
  (三)检举、控告人应注意的事项。首先,按级就近反映问题。检举、控告人应根据被举报对象的职级或者隶属关系,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者指定接待场所举报。其次,鼓励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第三,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局纪检组监察监察室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