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为本——我州科技供给侧改革注重科研项目立项质量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6-08
质量为本——我州科技供给侧改革注重科研项目立项质量
科研项目立项咨询论证现场。

5月6日,州科技局印发《恩施州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立项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新规)。这是州科技局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提升立项项目质量的一次改革创新。

此举,进一步规范了我州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立项工作程序,以实现项目“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加强监督、防范风险”为目标,明确和规范了项目申报、推荐、审查、评审职责。

新规的编制是依据《恩施州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监督办法》,其目的是规范州本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立项工作程序,提高项目立项质量,加强立项过程廉政风险防范。

新规充分结合我州实际,强调州级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富硒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及其他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强调要发挥政府科研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企业科研投入主体作用,聚集社会资金投资科技研发;强调产学研合作研究产生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必须归属在州内;加强成果转化。

新规规定了项目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论证、专家评审、公示、请示、立项、存档全过程的内容、程序及要求。

据介绍,今年以来,州科技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是“补短板”,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政策体系作为补短板的首要任务。新规是2016年健全科技政策体系的一项具体内容,对项目立项工作进行了7个方面创新:

一是强调了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查职责。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县市科技局、州直相关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必须认真审查把关,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向州科技局推荐。对主管部门没有推荐的申报项目,为无效申报。

二是强化服务。开展二次形式审查,给申报单位两次补正材料机会。申报过程中,根据《恩施州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监督办法》第十条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对需要补材料的通知其补充完善。根据专家咨询会意见,对有立项必要、材料不齐全的项目申报材料,指出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内容。

三是组织二次专家评审,提高立项项目质量。组织专家咨询会诊断确立申报项目是否需要立项支持。组织项目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形成是否立项的建议。

四是立项项目以专家意见为主要依据,杜绝人情项目。

五是实行系统痕迹管理。项目从申报、推荐、评审、立项等全过程在系统都能查询到过程和审批账号。

六是优化评审专家结构。专家咨询会和专家评审会都采取州内专家和州外专家相结合的方式。专家团队由项目主管业务科室和监察室按照征集到的项目领域从专家库中抽取。州外和州内专家按照1:2的比例配备。

七是加强立项全程监督。州科技局监察室参与专家抽取。监察室全程监督咨询论证会和评审会。邀请州财政局分管科研项目领导和分管科研项目科室负责人参加咨询论证会和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