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 ||||||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备注 |
一 | 外交部门 | |||||
中央立项 | 1 | 认证费(含加急) | 价费字〔1992〕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综〔2003〕45号,鄂价费〔2016〕99号 | |||
商业文件 | 0 | 同上 | ||||
民事类文件 | 0 | 同上 | ||||
认证代办(限于国家机关) | 0 | 鄂价费〔2016〕99号 | ||||
认证加急 | 50元/份(证) | 计价格〔1999〕466号, 鄂价费〔2016〕99号 | ||||
中央立项 | 2 | 签证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计价格〔1999〕466号, 鄂价费〔2016〕99号 | ||
中央立项 | 3 | 驻外使领馆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价费字〔1992〕198号 | ||
二 | 教育部门 | |||||
中央立项 | 4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 | 发改价格〔2011〕3207号,鄂发改规〔2021〕1号 | ||
州民族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500元/生.月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21]7号 | |||
恩施市 | 保育教育费 | 恩施州发改价格价[2020]17号 | ||||
城区: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月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20]17号 恩市发改价[2020]2号 | 1.保教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除保教费外,不得另外办班并收费;保教费按月或学期收取,每学期结束次日至下学期开学日,幼儿家长可按规定自行缴纳学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也不得在规定时间内强制提前缴纳;幼儿园为幼儿在园提供午休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不得再收取费用。 2.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低保家庭幼儿、一、二级残疾幼儿按制定标准80%收费。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可享受优惠政策措施要件的,只能享受一次优惠; 3.孤儿、社会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适齡儿童免收保教费。 | ||||
城区:市一级幼儿园标准310元/人.月;市一级以下,每降低一个级次,收费标准相应降低20元/人.月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20]17号 恩市发改价[2020]2号 | |||||
乡镇: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为310元/人.月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20]17号 恩市发改价[2020]2号 | |||||
乡镇:市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为260元/人.月,市一级以下,每降低一个级次,收费标准相应降低20元/人.月。 附设幼儿班收费标准220元/人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20]17号 恩市发改价[2020]2号 | |||||
利川市 | 保育教育费 | 利发改价格〔2022〕5号 | ||||
城区: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为360元/人.月 | 利发改价格〔2022〕5号 | 调整后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并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价费〔2017〕74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执行期间上级出台新的规定后从其规定。 | ||||
城区:市一级幼儿园标准300元/人.月;市二级幼儿园标准,280元/人.月;市三级、新开园未评定等级280元/人.月 | 利发改价格〔2022〕5号 | |||||
乡镇: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为340元/人.月 | 利发改价格〔2022〕5号 | |||||
乡镇:市一级幼儿园标准280元/人.月;市二级幼儿园标准,260元/人.月;市三级、新开园未评定等级240元/人.月 | 利发改价格〔2022〕5号 | |||||
建始县 | 保教费 | 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月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费[2022]2号 | |||
1.县一级幼儿园单位定价成本:280元/人.月; 2.县二级幼儿园单位定价成本:270元/人.月; 3.县三级幼儿园单位定价成本:260元/人.月;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费[2022]2号 | |||||
小学附设幼儿班单位定价成本:180元/人.月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费[2022]2号 | |||||
巴东县 | 保育教育费 | 城区: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为330元/人.月.县一级收费标准为280元/人.月,县二级收费标准为260元/人.月,县三级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月。 | 巴发改发改[2021]100号 | 1.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除保教费外,不得另外办班并收费;保教费按月或学期收取,每学期结束次日至下学期开学日,幼儿家长可按规定自行缴纳学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也不得在规定时间内强制提前缴纳;幼儿园为幼儿在园提供午休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不得再收取费用。2.相关优惠政策按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 ||
乡镇: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月.县一级收费标准为250元/人.月,县二级收费标准为230元/人.月,县三级收费标准为210元/人.月,小学附设幼儿班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月。 | 巴发改发改[2021]100号 | |||||
宣恩县 | 保育教育费 | 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为320元/生.月 | 宣发改价格[2022]2号 | |||
城区:县一级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月,县二级收费标准为280元/人.月,县三级收费标准为260元/人.月。 | 宣发改价格[2022]2号 | |||||
乡镇:乡一级收费标准为220元/人.月,乡二级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月,乡三级收费标准为180元/人.月,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收费标准为130元/人.月。 | 宣发改价格[2022]2号 | |||||
咸丰县 | 保育教育费 | 州级示范园收费标准为330元/生.月 | 咸发改价格〔2022〕2号 | 未定级公办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幼儿班保教费标准为180元/人/月 | ||
城区:县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为220元/人.月,县二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月,县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为180元/人.月。 | 咸发改价格〔2022〕2号 | |||||
来凤县 | 保育教育费 | 来凤县民族幼儿园:1.保教费2600元/生、学期;2.其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 来发改费[2017]24号 | |||
乡镇幼儿园:1.保教费:州级示范园1200元/生、学期,县一级幼儿园:1050元/生、学期 2.其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 来发改费[2018]20号 | |||||
来凤县翔凤镇中心幼儿园:1.保教费2600元/生、学期;2.其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 来发改费[2021]4号 | |||||
鹤峰县 | 保育教育费 | 鹤峰县容美镇行知幼儿园:240元/生.月 | 鹤发改价格〔2021〕4号 | |||
乡镇:乡镇州级示范幼儿园:260元/生.月.乡一级收费标准为260元/人.月,乡二级收费标准为150元/人.月,乡三级收费标准为150元/人.月 | 鹤发改价格〔2022〕5号 | |||||
中央立项 | 5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鄂价费〔2015〕170号 | |||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 | 省、市级示范(重点)高中为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 | 同上 | ||||
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 | 鄂发改规〔2021〕1号 | ||||
恩施高中 | 学生公寓(龙凤新校区)住宿费 | 300/生.期 | 恩施州价[2012]127号 | |||
恩施市公办普通高中 | 普通宿舍 | 55/生.期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18]62号 | |||
公寓式宿舍 | 300/生.期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18]62号 | ||||
利川市公办 | 普通宿舍 | 55/生.期 | ||||
公寓式宿舍 | 市第一:350元/生·学期(含水电费);市第五:300元/生·学期(含水电费) | 利发改价格〔2020〕6号 利发改收费〔2017〕1号 | ||||
建始县公办(一中、二中) | 非公寓式宿舍 | 55 元/人·学期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费〔2022〕1号 | |||
公寓式宿舍 | 210元/人·学期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费〔2022〕1号 | ||||
巴东县公办(一中、二中、三中) | 公寓式宿舍 | 一中:400/生.期;二中:男生340/生.期、女生280元/生.期;三中:350/生.期 | 巴发改发[2014]20号 巴发改发[2015]251号 巴发改发[2014]313号 | |||
宣恩县公办(一中) | 学生公寓 | 600/生.年 | 恩施州价[2012]127号 宣发改价格[2014]1号 | |||
咸丰县公办(一中) | 公寓式宿舍 | 650元/生.年 | 鄂发改规〔2021〕1号 咸价字[2014]79号 | |||
来凤县公办(一中) | 住宿费 | 300元/生、学期 | 来发改费[2014]11号 | |||
鹤峰县公办 | 住宿费 | 男生公寓:160元/每生每期,女生公寓:160元/每生每期 | 鄂发改规〔2021〕1号 鹤发改价格〔2020〕3号 | |||
中央立项 | 6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鄂发改规〔2021〕1号 | |||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 一般专业学费标准2400元/生·学年,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此类专业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30%。文化艺术类表演、美术、音乐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 | 鄂价费〔2017〕1号 | ||||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 | 鄂发改规〔2021〕1号 | ||||
恩施市 | 住宿费 | 鄂发改规〔2021〕1号,州发改价格〔2018〕63号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含室内卫生间面积) | 6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 | 5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 | 4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 250元/生.学期 | 同上 | ||||
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在此基础上,可加收住宿费,每生每学期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 | 4人间60元/生.学期;5-6人间40元/生.学期;7-8人间30元/生.学期。 | 同上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不超过27㎡(含)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以上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 |||
利川市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 | 1000元/生·学年(相应标准含用水3吨/月·生、用电8度/月·生)执行。 | 利发改价格〔2022〕4号 | |||
建始县 (职高) |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 200元/生.学期 | 鄂发改规〔2021〕1号 恩施州发改价格[2017]12号 | 未达到相应使用面积,执行400元/生.学年 | ||
巴东县 (职高) | 公寓式宿舍 | 580元/生.年 | 巴发改发[2013]11号 | 含水电气等费用 | ||
宣恩县 | 住宿费 | 鄂价法规〔2018〕46号,州发改价格〔2018〕63号、宣发改价格[2014]1号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含室内卫生间面积) | 6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 | 5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 | 4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 | 5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 250元/生.学期 | 同上 | ||||
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在此基础上,可加收住宿费,每生每学期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 | 4人间60元/生.学期;5-6人间40元/生.学期;7-8人间3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10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8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5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 4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鄂价费〔2017〕1号 | ||||
咸丰县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公寓式宿舍 | 600元/生.年 | 鄂发改规〔2021〕1号、咸价字[2016]28号 | |||
来凤县 (职中) | 住宿费 | 400元/学期.生 | 鄂价费[2017]1号,鄂价法规[2018]46号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含室内卫生间面积) | 6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 | 5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 | 4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 | 5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 250元/生.学期 | 同上 | ||||
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在此基础上,可加收住宿费,每生每学期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 | 4人间60元/生.学期;5-6人间40元/生.学期;7-8人间30元/生.学期。 | 鄂价费[2017]1号 | ||||
鹤峰县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10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8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5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 4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鄂价费〔2017〕1号 | ||||
中央立项 | 7 |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规〔2013〕109号 | |||
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学费 | 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公办本科院校中的专科一般专业按本校一般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吗,艺术类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 鄂价费规〔2013〕109号、鄂价费〔2016〕16号 | ||||
二、普通本科高校学费 | 一类本科一般专业4500元/生·学年;二类本科一般专业4000元/生·学年;可在本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向上浮动30%;上浮专业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的30%;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 鄂价费〔2006〕183号 、鄂价费〔2015〕112号 | ||||
三、研究生教育学费(包括委托培养形式)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2014年以前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收费政策;反之,分别执行每生每学年8000元、10000元;其它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 鄂价费〔2015〕113号、鄂价费〔2006〕183号 | ||||
四、高等学校住宿费 | 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规〔2013〕109号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10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8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5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单人间480元/生·学年;双人间240元/生·学年;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鄂价费规〔2013〕109号 | ||||
五、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具体收费标准按详见文件 | 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2016〕139号 | ||||
省级立项 | 8 | 普通中小学住宿费(仅限城市) | 公办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 | 鄂发改规〔2021〕1号 | ||
三 | 公安部门 | |||||
中央立项 | 9 | 证照费 | ||||
一、外国人证件费 |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 |||||
(一)居留许可 | 同上 | |||||
有效期不满一年 | 400元/人 | 同上 | ||||
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 | 800元/人 | 同上 | ||||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 1000元/人 | 同上 | ||||
增加偕行人 | 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 同上 | ||||
减少偕行人 | 200元/人/次 | 同上 | ||||
居留许可变更 | 200元/次 | 同上 | ||||
(二)永久居留申请 |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
申请费 | 1500元/人 | 同上 | ||||
核发 | 300元/证 | 同上 | ||||
(三)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 同上 | |||||
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 300元/证 | 同上 | ||||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 600元/证 | 同上 | ||||
(四)出入境证 | 具体收费详见文件 | 公通字〔1996〕89号 | ||||
(五)旅行证 | 具体收费详见文件 | 同上 | ||||
外国人旅行证 | 50元/人 | 同上 | ||||
外国人签证、证件、加签收费 | 100元/人 | 同上 | ||||
二、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
(一)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 120元/本 | 同上 | ||||
(二)出入境通行证 | 一次有效15元/证,多次有效80元/证 | 同上 | ||||
(三)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60元/证 | 同上 | ||||
往来港澳通行证延期、加注 | 20元/项·次 | 同上 |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40元/证 | 同上 | ||||
(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 成人每人350元,儿童每人30元 |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 | ||||
签注 |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证: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16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五)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
电子证(补办) | 200元/本 |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一次有效通行证 | 40元/证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六)台湾同胞定居证 | 8元/本 |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电子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
三、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价费字〔1992〕240号,鄂价费〔1998〕220号,鄂价费〔2016〕99号 | |||||
(一)居民户口簿 | 同上 | |||||
装订式 | 3元/证 | 同上 | ||||
插页式 | 3.5元/证 | 同上 | ||||
集体户口 | 15元/证 | 同上 | ||||
(二)户口迁移证件 | 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准迁证5元/证 | 同上 | ||||
四、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 |||||
申领、换领 | 20元/证(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同上 | ||||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 40元/证 | 同上 | ||||
临时身份证 | 10元/证 | 同上 | ||||
五、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鄂价费〔2016〕99号 | |||||
(一)号牌(含临时) | 同上 | |||||
汽车反光号牌 | 50元/副 | 同上 | ||||
挂车反光号牌 | 35元/副 | 同上 | ||||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 | 35元/副 | 同上 | ||||
摩托车反光号牌 | 25元/副 | 同上 | ||||
机动车临时号牌 | 2元/张 | 同上 | ||||
(二)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鄂价费〔1998〕220号 | ||||
(三)号牌架 | 铁质及同类产品5元/只(含安装费);铝合金及同类产品10元/只(含安装费)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鄂价费〔1998〕220号 | ||||
六、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鄂价费〔2016〕99号 | |||||
机动车(含临时)行驶证 | 2元/本 | 同上 | ||||
机动车登记证 | 4元/证 | 同上 | ||||
驾驶证工本费 | 2元/证 | 同上 | ||||
七、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08〕1575号,鄂价费〔2016〕99号 |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 7.5元/本 | 同上 | ||||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5元/本 | 同上 | ||||
中央立项 | 10 | 外国人签证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计价格〔2003〕392号 | ||
中央立项 | 11 |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公通字〔1996〕89号 | ||
省级立项 | 12 | 养犬管理服务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鄂价费〔2008〕164号,鄂价费〔2016〕99号 | ||
省级立项 | 13 | 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鄂财综发〔2011〕15号,鄂价费规〔2011〕37号,鄂财综发〔2014〕1817号,鄂价费函〔2014〕139号 | ||
四 | 民政部门 | |||||
中央立项 | 14 | 殡葬收费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 |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鄂价费〔2016〕99号,鄂发改规〔2021〕1号 | ||
恩施市 | 殡葬收费 | 目前适用市2008年制定标准,2011年市殡葬管理所备案标准 | 鄂发改规〔2021〕1号,恩施州价〔2008〕36号,恩市发改费[2008]5号,州物价局2011年备案批复 | |||
尸体接送费 | 260元/次(260元/次指以舞阳坝天桥为中心点10公里范围内,超10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5.00元) | 同上 | ||||
尸体火化费 | 450元/具 | 同上 | ||||
骨灰存放费 | 80元/盒.年 | 同上 | ||||
利川市 | 殡葬收费 | 利发改收费[2010]4号 | ||||
尸体接送费 | 200元/次(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区外加收每公里4.00元) | 利发改收费[2010]4号 | ||||
尸体火化费 | 360元/具 | 利发改收费[2010]4号 | ||||
骨灰存放费 | 80元/盒.年 | 利发改收费[2010]4号 | ||||
建始县 | 遗体接送费 | 250元/次(距殡葬服务中心11公里以外的每车公里加收5元)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2012]196号 | |||
遗体火化费 | 450元/具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2012]196号 | ||||
骨灰存放费 | 80元/盒.年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2012]196号 | ||||
巴东县 | 殡葬收费 | 目前适用于2007年制定标准 | 巴发改发[2007]110号 | |||
尸体接送费 | 150元/次.具(以殡葬中心为起点,10公里内,超过10公里的价格面议) | 同上 | ||||
宣恩县 | (一)基本服务 | |||||
1.遗体接运 | 200元/次(10公里内;超10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5.00元;双向计费;上下车由丧户自行负责。) | 宣发改价格[2022]1号 | ||||
2.遗体存放(冷冻) | 8.00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同上 | ||||
3.骨灰、棺材寄存 | 骨灰120.00元/盒/年;棺材180元/幅 | 同上 | ||||
(二)重要延伸服务 | 200.00元/具 | 同上 | ||||
1.遗体整容化妆 | 正常死亡100.00元/具,非正常死亡200元/具 | 同上 | ||||
2.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 | 400.00元/天 | 同上 | ||||
咸丰县 (公益性) |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 咸发改价格〔2022〕11号 | ||||
遗体接运 | 200元/次,超过10公里加收每车每公里5.00元 | 同上 | ||||
遗体存放(冷冻) | 150元/天.具 | 同上 | ||||
遗体火化 | 600元/具 | 同上 | ||||
骨灰寄存 | 80元/盒.年 | 同上 | ||||
(二)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 同上 | |||||
遗体整容化妆 | 正常死亡 100元/具.次、非正常死亡 150元/具.次; | 同上 | ||||
吊唁厅设施及设备租用 | 500元/天 | 同上 | (共5个厅,包括二楼休息厅,大厅门头电子显示屏、桌椅、香炉、瞻仰台、拜台、仿真花圈、仿真花、烧水器、烤火桌、卫生间。1天为24小时,不足1天按1天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殡葬服务中心须及时提供抄见灵堂电表底度电量服务,用户据实按目录电价结算)。 | |||
咸丰县 (经营性) |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 咸发改价格〔2022〕12号 | ||||
遗体接运 | 250元/次,超过10公里加收每车每公里5.00元 | |||||
遗体存放(冷冻) | 250元/天.具 | |||||
骨灰寄存 | 120元/盒.年 | |||||
(二)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 ||||||
遗体整容化妆 | 正常死亡 100元/具.次、非正常死亡 150元/具.次; | |||||
吊唁厅设施及设备租用 | 1、3号厅(255平方米)650.00元/天;2号厅(296平方米)800.00元/天 | 大厅门头电子显示屏、桌椅、香炉、瞻仰台、拜台、烧水器、烤火桌。1天为24小时,不足1天按1天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殡葬服务中心须及时提供抄见灵堂电表底度电量服务,用户据实按目录电价结算。) | ||||
来凤县 | 来凤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 | 详见文件 | 来发改费[2011]10号 来发改费[2018]13号 | |||
鹤峰县 | 殡葬收费 | 单人墓地:13000元(含公墓管理费1000元/20年) 双人墓地:21600元(含公墓管理费1000元/20年)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6800元/10平方米(含公用面积和20年管理费 遗体接运费:300元/趟次 遗体存放费:150元/天 | 鹤发改价格[2018]13号 | |||
五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
省级立项 | 15 |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 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初级80元/人 | 鄂价费字〔1999〕219号,鄂价费〔2001〕302号 | ||
省级立项 | 16 | 人事合同仲裁费 | 0 | 鄂价费〔2016〕99号 | ||
省级立项 | 17 | 技工学校收费 | 鄂价费〔2017〕1号 、鄂发改规〔2021〕1号 | |||
一、学费 | 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少数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此类专业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30%。文化艺术类表演、美术、音乐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二、住宿费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 | 鄂发改规〔2021〕1号 | ||||
恩施市 | 住宿费 | 鄂发改规〔2021〕1号,州发改价格〔2018〕63号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含室内卫生间面积) | 6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 | 5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 | 400元/生.学期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 250元/生.学期 | 同上 | ||||
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在此基础上,可加收住宿费,每生每学期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 | 4人间60元/生.学期;5-6人间40元/生.学期;7-8人间30元/生.学期。 | 同上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不超过27㎡(含)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以上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 |||
巴东县 | 公寓式宿舍 | 580元/生.年 | 巴发改发[2013]11号 | 含水电气等费用 | ||
宣恩县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鄂价法规〔2018〕46号,州发改价格〔2018〕63号、宣发改价格[2014]1号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10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8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5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 4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同上 | ||||
鹤峰县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1200元/生.学年 | 鄂价费〔2017〕1号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10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8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5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下 | 400元/生.学年 | 同上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同上 | ||||
六 | 自然资源部门 | |||||
中央立项 | 18 | 土地复垦费 | 省政府378号令 | |||
中央立项 | 19 | 土地闲置费 | 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百分之20%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财税〔2014〕77号 | ||
中央立项 | 20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8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件 | 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鄂价工服〔2017〕7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 ||
中央立项 | 21 | 耕地开垦费 | 具体收费标椎详见文件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财税〔2014〕77号,鄂政办发〔2020〕19号 | ||
七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中央立项 | 22 | 污水处理费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 | 发改价格〔2015〕119号,鄂价环资〔2015〕70号,鄂价环资〔2017〕154号,鄂发改规〔2021〕1号 | ||
恩施市 | 城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元/吨。 | 恩施州价[2015]81号,鄂发改规〔2021〕1号,鄂价环资〔2015〕70号 | |||
乡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19]29号,鄂发改规[2021]1号 | ||||
利川市 | 城区污水处理费 | 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元/吨。 | 利发改收费〔2015〕10 | |||
乡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利发改收费〔2019〕1号 | ||||
建始县 | 城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费[2016]6号 | |||
乡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鄂发改规〔2021〕1号 建发改价[2021]3号 | ||||
巴东县 | 城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巴发改发[2016]109号,鄂发改规[2021]1号 | |||
乡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巴发改发[2020]100号,鄂发改规[2021]1号 | ||||
宣恩县 | 城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0元/吨。 | 恩施州价[2015]81号,鄂价法规〔2018〕46号,鄂价环资〔2015〕70号,宣发改价格〔2016〕5号 | |||
乡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0元/吨。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19]29号,鄂价法规〔2018〕46号,宣发改价格〔2020〕4号 | ||||
咸丰县 | 城区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鄂发改规〔2021〕1号,鄂价环资〔2015〕70号、咸价字〔2016〕26号 | |||
乡镇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鄂发改规〔2021〕1号、咸价字[2016]27号、咸发改价格〔2020〕9号 | ||||
来凤县 | 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来发改费[2016]14号、、来发改费[2022]2号 | |||
鹤峰县 | 城区污水处理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发改价格〔2015〕119号,鄂价环资〔2015〕70号,鄂价环资〔2017〕154号,鹤发改价格〔2016〕7号 | |||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0元/吨 | 鹤发改价格〔2020〕10号 | ||||
省级立项 | 23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文件执行 | 鄂发改规〔2021〕1号,鄂发改规〔2021〕2号 | ||
恩施州 | 城镇垃圾处理费 | 新标准出台前适用县市最近已制定标准,请各县市公示。 | 恩施州发改价格[2018]47号,鄂发改规〔2021〕1号 |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50-8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鄂发改规〔2021〕2号等 | ||||
1.恩施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恩施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住户7.00元/户.月(以水代收) | 鄂发改规[2021]2号,恩市发改价[2017]32号 | ||||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0.08元/人.天 | ||||||
2.利川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城区5.00元/户·月 | 鄂价法规〔2018〕46号、恩施州发改价格〔2018〕47号、利价〔2005〕12号、利价〔2008〕40号、利发改收费〔2010〕7号 | ||||
建制镇规划区内(除忠路镇)3.00元/户·月 | ||||||
忠路集镇规划区内5.00元/户·月 | ||||||
3.建始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住户5.00元/户.月(以水代收) | 建发改费〔2017〕6号 鄂发改规[2021]2号 | ||||
4.巴东县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住户3.00元/户.月 | 鄂发改规[2021]2号,巴发改发改[2007]142号、 | ||||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4.00元/人.月 | ||||||
5.宣恩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住户1.00元/人.月 | 鄂价法规〔2018〕46号,宣计价〔2004〕14号 | ||||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00元/人.月 | ||||||
6.咸丰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4.0-5.0/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相 关文件。 | 鄂发改规〔2021〕2号、咸价字[2013]33号、咸价字[2013]82号、咸价字[2015]83号、咸价字[2014]51、咸价字[2015]61号、咸价字[2015]62号 | ||||
7.来凤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居民(含暂住人口)5.00元/月/户(以水代收) | 来发改费〔2016〕9号 | ||||
8.鹤峰县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城区住户(含居民、住户、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60元户/年,少于三人按每人/年20元收(含暂住人口)。 | 鄂发改规[2021]2号,鹤发改价格〔2016〕8号 | ||||
走马镇居民0.5元/月·户, | ||||||
其他乡(镇)居民0.5元/月·户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按人头收费1.6-6元/人·月,按面积收费0.25-0.3元/㎡·月等; 2.餐饮业按经营面积收费0.6-3元/㎡·月,按桌收费3-20元/桌·月等; 3.宾馆业按经营面积收费0.15元-2元/㎡·月,按床位收费1.2-4元/床·月等; 4.门店摊点按经营面积收费0.4-3元/㎡·月等。 5.建筑垃圾按面积收费1.6-10元/㎡,按重量收费3-40元/吨等。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 鄂发改规〔2021〕2号等 | ||||
1.恩施市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幼儿园、中小学生0.03元/人.天 | 鄂发改规〔2021〕2号 恩市发改价〔2017〕32号、恩市发改〔2022〕43号 | ||||
大中专技校学生0.05元/人.天 | 同上 | |||||
招待所、旅店、医院、宾馆0.04元/床(位).天 | 同上 | |||||
影剧院0.02元/座(位).天 | 同上 | |||||
各种娱乐场所100-150元/户.月 | 同上 | |||||
各类酒家(餐馆)、夜市20元/桌.月 | 同上 | |||||
各类临时摊点0.40元/点.月 | 同上 | |||||
洗车位、停车场70-100元/位(场).月 | 同上 | |||||
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1.00元/平方米.月 | 同上 | |||||
2.利川市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行政、企事业单位5.00元/人·月。工作区按在册人数计算,生活区按实有人数计算。 | 利价〔2008〕40号 | ||||
幼儿园、中小学、职校10元/间·月。含武校等各类学校。 | 同上 | |||||
招待所、旅店、医院、5元/床·月 | 同上 | |||||
各类酒家(餐馆、夜市)65元/户·月,营业面积20㎡以下(含20㎡)按此基数收取,每增加1㎡增收3.25元。 | 同上 | |||||
美容美发、游戏室、储蓄、百货、副食、服装等各类门市;40元/户·月,营业面积20㎡以下(含20㎡)按此基数收取,每增加1㎡增收2.00元。 | 同上 | |||||
各类娱乐场所:160元/户·月,营业面积200㎡以下(含200㎡)按此基数收取,每增加1㎡增收0.8元 | 同上 | |||||
停车场:130元/场·月,营业面积1000㎡以下(含1000㎡)按此基数收取,每增加1㎡增收0.13元 | 同上 | |||||
洗车场:160元/场·月 | 同上 | |||||
各类加工厂:130元/厂·月,含屠宰、木材等加工厂 | 同上 | |||||
水果批发:15元/吨 | 同上 | |||||
零星摊点:1元/天 | 同上 | |||||
车辆维修、废旧收购:80元/场·月 | 同上 | |||||
客运车辆(7座以下,含7座)、货运车辆(1吨以下,含1吨):10元/辆·月 | 同上 | |||||
客运车辆(7座以上)、货运车辆(1吨以上):15元/辆·月 | 同上 | |||||
公共厕所:0.5元/人、次,含手纸 | 同上 | |||||
锅炉煤渣清运:50元/吨 | 同上 | |||||
2.利川市建制镇(除忠路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2.00元/人·月 | 利价〔2005〕12号 | ||||
旅馆、医院、招待所:1.00元/床·月 | 同上 | |||||
文化娱乐场所30-60元/户·月 | 同上 | |||||
固定摊位:0.5元/天,农民临时摊点免收 | 同上 | |||||
屠宰加工场50元/月 | 同上 | |||||
理发、缝纫、服装、饮食、日杂店:10-15元/户·月 | 同上 | |||||
2.利川市忠路镇集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5.00元/人·月,工作区按在册人数计算,生活区按实有人数计算 | 利发改收费[2010]7号 | ||||
幼儿园、中小学、:10元/间·月 | 同上 | |||||
旅店、卫生院:5元/床·月 | 同上 | |||||
餐馆:65元/户·月 | 同上 | |||||
日杂、农药、百货、水果等各类门市:10-20元/户·月,营业面积20㎡以下(含20㎡)按此基数收取,每增加1㎡增收0.50元 | 同上 | |||||
美容美发、游戏室:20-400元/户·月,营业面积20㎡以下(含20㎡)按此基数收取,每增加1㎡增收0.50元 | 同上 | |||||
娱乐场所:50-100元/户·月 | 同上 | |||||
各类加工厂:50-100元/厂·月 | 同上 | |||||
洗车、加水场:20-50元/场·月 | 同上 | |||||
客、货运车辆:10-15元/辆·月,7座以上15元,7座以下10元,货运车辆10元 | 同上 | |||||
锅炉煤渣清运:50元/吨·月 | 同上 | |||||
3.建始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室10元/间·月 | 建发改费〔2017〕6号、鄂发改规[2021]2号 | ||||
幼儿园、中小学生(教室)10元/间·月 | 同上 | |||||
大中专技校(教室)10元/间·月 | 同上 | |||||
招待所、旅店、医院、宾馆10元/间·月 | 同上 | |||||
影剧院、录象厅0.02元/座(位)·天 | 同上 | |||||
各种娱乐场所100-150元/处·月 | 同上 | |||||
各类酒家(餐馆)、夜市20元/桌·月 | 同上 | |||||
各类临时摊点0.4元/平方米·天 | 同上 | |||||
停车场、洗车场70-90元/场·月 | 同上 | |||||
洗石灰场、小型建材加工厂、制作点250元/场·月 | 同上 | |||||
屠宰加工点2元/点·天 | 同上 | |||||
单位小区住户垃圾池(井)200元/井/月 | 同上 | |||||
20平方米以内1元/平方米·月 | 同上 | |||||
20-50平方米0.9元/平方米·月 | 同上 | |||||
50-100平方米0.8元/平方米·月 | 同上 | |||||
100-500平方米0.7元/平方米·月 | 同上 | |||||
500-3000平方米0.6元/平方米·月 | 同上 | |||||
3000平方米以上0.4元/平方米·月 | 同上 | |||||
商业庆典、团体展销、商业演出200元/场·天 | 同上 | |||||
代清扫服务费0.2元/平方米·天 | 同上 | |||||
4.巴东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百货、食品、服装、储蓄、收费室、药店等门店25.00元.户.月 | 巴发改发改[2007]142号 | ||||
2、五金、建材、日杂、生产资料门店30.00元.户.月 | 同上 | |||||
3、超市、综合商场60.00元.户.月 | 同上 | |||||
4、废品收购、农副产品收购店40.00元.户.月 | 同上 | |||||
5、早点、夜市及各类临时摊点15.00元.户.月 | 同上 | |||||
6、旅店业3.00元.床.月 | 同上 | |||||
7、餐饮业20元.桌.月 | 同上 | |||||
8、各种娱乐场所50.00元.户.月 | 同上 | |||||
9、美容美发店、游戏室25.00元/户.月 | 同上 | |||||
10、各类批发商店50.00元/户.月 | 同上 | |||||
11、加油站、加气站60.00元/个.月 | 同上 | |||||
12、洗车场、机动车修配厂70.00元/个.月 | 同上 | |||||
13、停车场、码头、车站100.00元/场.月 | 同上 | |||||
14、船舶产生的垃圾100.00元/吨 | 同上 | |||||
15、集贸市场300元/场.月 | 同上 | |||||
16、出租车(含集镇内小客车、三轮车)20.00元/辆.月 | 同上 | |||||
17、生产、加工制品厂300.00元/户.月 | 同上 | |||||
18、医疗机构3000.00元/家.月 | 同上 | |||||
19、学校 | 同上 | |||||
小学、幼儿园80.00元所/月 | 同上 | |||||
初中100.00元所/月 | 同上 | |||||
高中及其他学校300.00元所/月 | 同上 | |||||
20、商业庆典、团体演出200.00元/场 | 同上 | |||||
21、清扫保洁委托服务0.30元/㎡.次 | 同上 | |||||
22、委托清运生活垃圾100.00元/吨 | 同上 | |||||
5.宣恩县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住户1.00元/人.月(含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 宣计价〔2004〕14号 鄂价法规〔2018〕46号 | ||||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100.00元/间.年 | 同上 | |||||
招待所、旅店、医院(房间)800.00元/间.年 | 同上 | |||||
影剧院0.01元/).天 | 同上 | |||||
各类酒店(含餐馆)10元/桌.月 | 同上 | |||||
储蓄、百货、副食、服装等各类门店20.00元/店.月 | 同上 | |||||
各类临时摊点0.40元/平方米.天 | 同上 | |||||
各类娱乐场所60.00元/处.月 | 同上 | |||||
美容、美发、游戏室20.00元/店.月 | 同上 | |||||
停车场60.00元/场.月 | 同上 | |||||
洗车位60.00元/场.月 | 同上 | |||||
洗石灰场、临时建筑工地200.00元/场.月 | 同上 | |||||
生产、加工、制品、修造业20.00元/厂、车间.月 | 同上 | |||||
幼儿园、中小学(教室)5.00元/间.月 | 同上 | |||||
中专技校(教室)5.00元/间.月 | 同上 | |||||
代清扫服务费0.20元/平方米.天 | 同上 | |||||
6.咸丰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4-5元/人•月, 2.餐饮业按20-40元/户•月, 3.宾馆按3-5元/床•月, 4.门店摊点按经营面积0.2-1.2元/㎡.月不等。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鄂发改规〔2021〕2号、咸价字[2013]33号、咸价字[2013]82号、咸价字[2015]83号、咸价字[2014]51、咸价字[2015]61号、咸价字[2015]62号 | ||||
7.来凤县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5.00元/月/人 | 来发改费〔2016〕9号 |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0.20元/月/人 | 同上 | |||||
高中及其他学校(含培训机构)学生0.40元/月/人 | 同上 | |||||
宾馆、旅店5.00元/月/床 | 同上 | |||||
医疗机构4.00元/月/床 | 同上 | |||||
各类酒店、餐馆、夜市40.00元/月/户(起征点) | 同上 | |||||
各类娱乐场所100.00元/月/户(起征点) | 同上 | |||||
集贸市场500.00元/月 | 同上 | |||||
临时摊点1.00元/天 | 同上 | |||||
其他各类经营门店25.00元/月/户(起征点) | 同上 | |||||
商业庆典、展销会、团体演出240.00元/天(起征点) | 同上 | |||||
交通运输工具 1.客运车辆:七座及以下10.00元/月/辆,七座以上15.00元/月/辆 2.货运车辆:10吨及以下10.00元/月/辆,10吨以上15.00元/月/辆 | 同上 | |||||
8.鹤峰县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室)10元间/月,10平方米以下减半收取。 | 鄂发改规〔2021〕2号 鹤发改价格〔2016〕8号 | ||||
招待所、旅店、医院(房间)10元间/月,10平方米以下减半收取。 | 同上 | |||||
影剧院0.02元/位·天 | 同上 | |||||
各类酒家(餐馆)20元/桌·月,包括夜市。 | 同上 | |||||
储蓄、百货、副食、服装等各类门店22元/店·月,10平方米以下减半收取,超过30平方米以外的按0.6元/月。 | 同上 | |||||
各类临时摊点0.4元平方米/天。 | 同上 | |||||
各类娱乐场所80元/处·月。 | 同上 | |||||
美容、美发、游戏室22元/店·月,10平方米以下减半收取,超过30平方米以外的按0.6元/月。 | 同上 | |||||
停车场70元/场·月。 | 同上 | |||||
洗车场90元/场·月。 | 同上 | |||||
洗石灰场、建筑工地250元/场·月 | 同上 | |||||
生产、加工、制品、修造业30元/厂、车间·月,超过2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05元/天。 | 同上 | |||||
幼儿园、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室10元/间·月 | 同上 | |||||
8.鹤峰县走马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行政、企事业单位0.8元/月·人,按职工人数计算。 | 鄂发改规〔2021〕2号 鹤发改价格〔2016〕8号 | ||||
各类酒家、餐馆15元/月·户 | 同上 | |||||
储蓄、百货、副食、服装等各类门店5—10.00元/月·户 | 同上 | |||||
各类娱乐场所、游戏室5—10.00元/月·户 | 同上 | |||||
美容美发店3—5.00元/月·户 | 同上 | |||||
停车场、洗车场15元/月·场 | 同上 | |||||
加工、制造、制品业10元/月·户 | 同上 | |||||
各类小吃摊点5—10.00元/月·户 | 同上 | |||||
8.鹤峰县其他乡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行政、企事业单位0.6元/月·人,按职工人数计算 | 鄂发改规〔2021〕2号 鹤发改价格〔2016〕8号 | ||||
各类酒家、餐馆12元/月·户 | 同上 | |||||
储蓄、百货、副食、服装等各类门店4-8元/月·户 | 同上 | |||||
各类娱乐场所、游戏室4—8元/月·户 | 同上 | |||||
美容美发店3元/月·户 | 同上 | |||||
停车场、洗车场12元/月·户 | 同上 | |||||
加工、制造、制品业8元/月·户 | 同上 | |||||
各类小吃摊点4-8元/月·户 | 同上 | |||||
中央立项 | 24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具体收费标椎详见文件 | 建城〔1993〕410号,鄂建〔1996〕324号,鄂建设规〔2020〕1号 | ||
八 | 交通运输部门 | |||||
中央立项 | 25 |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一类客车:共5档,分别是0.4、0.5、0.55、0.64、0.76元/车公里。一类货车:共三档,分别是0.4、0.5元、0.6元/车公里。其他具体标准见文件 | 鄂交发〔2021〕6号 | ||
省级立项 | 26 | 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 | 具体收费标椎详见文件 | 鄂财综复〔2002〕442号,鄂价费〔2003〕100号,鄂价费规〔2013〕97号,鄂价费〔2016〕99号 | ||
九 | 工业和 信息化部门 | |||||
中央立项 | 27 |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具体收费标椎详见文件 | 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鄂价费〔2006〕2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
中央立项 | 28 |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 ||||
一、固定电话网码号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局号 | 600元/年·局号·本地网 | 同上 | ||||
(一)短号码 | ||||||
3位号 | 210万元/年·号 | 同上 | ||||
4位号 | 60万元/年·号 | 同上 | ||||
(二)5位号 | ||||||
跨省使用 | 12万元/年·号 | 同上 | ||||
省内使用 | 2·4万元/年·号 | 同上 | ||||
(三)6位号 | ||||||
跨省使用 | 1·2万元/年·号 | 同上 | ||||
省内使用 | 0·24万元/年·号 | 同上 | ||||
二、移动通信网码号 | 600万元/年·号 | 同上 | ||||
十 | 水利部门 | |||||
中央立项 | 29 | 水资源费 | 具体收费标椎详见文件 | 价费字〔1992〕181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鄂价费〔2009〕168号,鄂价环资规〔2013〕186号,省政府令360号,省政府令387号 | ||
中央立项 | 30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具体收费标椎详见文件 | 鄂价费〔2016〕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鄂价环资〔2017〕93号 | ||
十一 | 农业农村部门 | |||||
中央立项 | 31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具体收费标椎详见文件 | 《渔业法》,价费字〔1992〕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综〔2012〕97号,财税〔2014〕101号 | ||
省级立项 | 32 |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收费 | 脱产大专班、中专后继续教育脱产大专班学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含教材资料费):业余函授大专班、中专后继续教育业余函投大专班学费每生每学年900元(含教材资料费),脱产中专班学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含教材资费);业余函授中专班学费每生每学年500元(含教材资料费):其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鄂价费〔2002〕233号 | ||
十二 | 林业和草原部门 | |||||
中央立项 | 33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具体收费标椎详见文件 | 发改价格〔2010〕1235号 | ||
十三 | 卫生健康部门 | |||||
中央立项 | 34 | 预防接种服务费 | 20元/剂次 | 发改价格〔2016〕488号,鄂发改价调〔2020〕409号,鄂发改价调〔,2022〕257号 | ||
中央立项 | 35 | 鉴定费 | ||||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 | 鄂价费〔2003〕109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 |||||
中华医学会 | 8500元/例 | 发改价格〔2016〕488号,鄂价费〔2007〕211号 | ||||
省级医学会 | 2800元/例 | 鄂价费〔2003〕109号 | ||||
市、州及直管市医学会 | 2000元/例 | 鄂价费〔2003〕109号 | ||||
二、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 发改价格〔2016〕488号 | |||||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 发改价格〔2016〕488号,鄂价费〔2009〕310号 | |||||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 | 鄂价费〔2009〕310号 | |||||
5人专家组 | 3200元/例 | 同上 | ||||
7人及以上专家组 | 4500元/例 | 同上 | ||||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 | 同上 | |||||
5人专家组 | 2200元/例 | 同上 | ||||
7人及以上专家组 | 3100元/例 | 同上 | ||||
中央立项 | 36 |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 武汉市每支7元,其它市州每支9元 | 《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 鄂发改价调〔2020〕409号 | ||
十四 | 人防部门 | |||||
中央立项 | 37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计价格〔2000〕474号,鄂价费规〔2013〕80号,财税〔2019〕53号 | |||
一、武汉市 | ||||||
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1500元/平方米 | 同上 | ||||
其他地区 | 800元/平方米 | 同上 | ||||
二、宜昌市、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市 | 同上 | |||||
中心城区 | 1200元/平方米 | 同上 | ||||
其他地区 | 800元/平方米 | 同上 | ||||
三、其他人防重点城市(县、市、区) | 800元/平方米其中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按80%收取 | 同上 | ||||
十五 | 法院 | |||||
中央立项 | 38 | 诉讼费 | 国务院令第481号,鄂价费〔2008〕5号 | |||
一、案件受理费 | 同上 | |||||
(一)财产案件 | ||||||
不超过1万元的 | 50元/件 | 同上 |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按2.5% | 同上 |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 按2% | 同上 |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按1.5% | 同上 |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 按1% | 同上 |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 按0.9% | 同上 |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按0.8% | 同上 |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按0.7% | 同上 |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 按0.6% | 同上 |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 按0.5% | 同上 | ||||
(二)非财产案件 | ||||||
离婚案件 | 200元/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同上 |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 300元/件。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同上 | ||||
其它非财产案件 | 80元/件 | 同上 | ||||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 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1000元/件;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 同上 | ||||
(四)劳动争议案件 | 10元/件 | 同上 | ||||
(五)行政案件 | 同上 | |||||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 100元/件 | 同上 | ||||
其它行政案件 | 50元/件 | 同上 | ||||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 80元/件 | 同上 | ||||
二、申请费 | 国务院令第481号,鄂价费〔2008〕5号 | |||||
(一)申请执行的 | 同上 | |||||
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 | 50元至500元 | 同上 | ||||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 50元/件 | 同上 | ||||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按1.5% | 同上 | ||||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按1% | 同上 |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按0.5% | 同上 | ||||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 按0.1% | 同上 | ||||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 | 同上 | |||||
不满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 30元/件 | 同上 |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按1% | 同上 |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 按0.5%,最多不超过5000元 | 同上 | ||||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同上 | ||||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 100元/件 | 同上 | ||||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 400元/件 | 同上 | ||||
(六)破产案件 |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同上 | ||||
(七)海事案件 | 同上 | |||||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 | 1000元至1万元/件 | 同上 | ||||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 | 1000元至5000元/件 | 同上 | ||||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 | 1000元至5000元/件 | 同上 | ||||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 | 1000元/件 | 同上 | ||||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 | 1000元/件 | 同上 | ||||
十六 | 民航部门 | |||||
中央立项 | 39 | 航空业务权补偿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发改价格〔2011〕3214号 | ||
中央立项 | 40 | 适航审查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发改价格〔2011〕3214号 | ||
十七 | 体育部门 | |||||
中央立项 | 41 | 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价费字〔1992〕207号,财综〔2004〕7号 | ||
十八 | 药品监管部门 | |||||
中央立项 | 42 | 药品注册费 | 暂停征收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国家药监局关于重新发布药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75号) | ||
一、新药注册费 | 同上 | |||||
二、仿制药注册费 | 同上 | |||||
三、补充申请注册费 | 同上 | |||||
四、再注册费 | 同上 | |||||
五、加急费 | 同上 | |||||
中央立项 | 43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暂停征收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 | ||
一、首次注册费 | 同上 | |||||
二、变更注册费 | 同上 | |||||
三、延续注册费、 | 同上 | |||||
四、临床试验申请费 | 同上 | |||||
五、加急费 | 同上 | |||||
十九 | 知识产权部门 | |||||
中央立项 | 44 | 商标注册收费 | 财税〔1995〕2404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财税〔2017〕20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
一、受理商标注册费 | 纸质申请: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网上申请: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 同上 | ||||
二、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含刊登遗失声明费用) | 纸质申请:500元 网上申请 :450元 | 同上 | ||||
三、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 纸质申请:500元 网上申请 :450元 | 同上 | ||||
四、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 纸质申请:500元 网上申请 :450元 | 同上 | ||||
五、受理续展注册延迟费 | 纸质申请:250元 网上申请 :225元 | 同上 | ||||
六、受理商标评审费 | 纸质申请:750元 网上申请 :675元(仅开通驳回复审、无效宣告业务) | 同上 | ||||
七、变更费 | 纸质申请:150元 网上申请 :0元 | 同上 | ||||
八、出具商标证明费 | 纸质申请:50元 网上申请 :45元 | 同上 | ||||
九、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 纸质申请:1500元 网上申请 :1350元 | 同上 | ||||
十、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 纸质申请:1500元 网上申请 :1350元 | 同上 | ||||
十一、商标异议费 | 纸质申请:500元 网上申请 :450元 | 同上 | ||||
十二、撤销商标费 | 纸质申请:500元 网上申请 :450元 | 同上 | ||||
十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 纸质申请:150元 网上申请 :135元 | 同上 | ||||
中央立项 | 45 | 专利收费 | 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财税〔2018〕37号,财税〔2019〕4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第244号,第272号公告 | |||
一、专利收费(国内部分) | 对经济困难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专利收费减缴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 同上 | ||||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 1.申请费:发明专利900元,实用新型专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500元。 2.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加收1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加收50元,从301页起每页加收100元。 3.公布印刷费:50元。 4.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 | 同上 | ||||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 1.实质审查费:2500元; 2.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 同上 | ||||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年费滞纳金 | 年费及年费滞纳金详见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第11-15年年费标准为3000元/年 | 发改价格〔2022〕465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第272号公告 | ||||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 1.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2.延长期限请求费:第一次(每月)300元;再次(每月)2000元。 | 同上 | ||||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 1.著录事项变更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元; 2.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2400元; 3.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专利权3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元。 | 同上 | ||||
(六)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 每份30元 | 同上 | ||||
二、PCT专利申请收费 | 发改价格〔2015〕2316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财税〔2017〕20号 | |||||
(一)申请国际阶段收取的国际申诸 费和手续费,传送费、检索费、优先 权文件费、初步市查费、单一性异议 费,副本复制费,后提交费、恢复权 利请求费、滞纳金 | 检索费:2100元 国际申请费(代国际局收取):9280元 国际申请附加费(代国际局收取)从第 31页起每页:100元 优先权文件费:150元 单一性异议费:200元 副本复制费(每页〕:2元 初步审查费:1500元 手续费(代国际局收取):1390元 附加检索费:2100元 初步审查附加费:1500元 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后提交费:200元 滞纳金:按未缴纳费用的50%计收,若高于国际申请贵(不含申请附加费)的 50%,按国际申请费的50%计收 | 同上 | ||||
(二)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收取的 宽限费、译文改正费、单一性恢复费、优先权恢复费 | 申请费 ①发明专利:900元 ②实用新型专利:500元 申请附加费 ①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150元 ②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50元 从第301页起每页100元 公布印刷费:50元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 宽限费:1000元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2500元 译文改正费 初审阶段:300元 实审阶段:1200元 单一性恢复费:900元 优先权恢复费:1000元 注:进入国家阶段其他收费按照国内标准执行 | 发改价格〔2015〕2316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 | ||||
三、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检索和审查服务收费 | 按双方约定执行 | 发改价格〔2017〕270号 | ||||
四、单独指定费 | 第一期(1-5年)4100元 第二期(6-10年)7600元 第三期(11-15年)15000元 | 财税〔2022〕13号、发改价格〔2022〕465号 | ||||
中央立项 | 46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收费 | 发改价格〔2017〕270号,鄂价费〔2017〕2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一、布图设计登记费 | 每件1000元 | 同上 | ||||
二、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 | 每件1000元 | 同上 | ||||
三、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 每次50元 | 同上 | ||||
四、延长期限请求费 | 每次150元 | 同上 | ||||
五、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 | 每件500元 | 同上 | ||||
六、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请求费 | 每件150元 | 同上 | ||||
七、报酬裁决费 | 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支付报酬裁决费每件150元 | 同上 | ||||
二十 | 银保监会 | |||||
中央立项 | 47 | 银行业监管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发改价格〔2016〕14号 | ||
中央立项 | 48 | 保险业监管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发改价格〔2016〕14号 | ||
二十一 | 证监会 | |||||
中央立项 | 49 | 证券、期货业监管费 |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 | 发改价格〔2016〕14号 | ||
一、机构监管费 | 同上 | |||||
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 每年按注册资本金的0.5‰收取,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同上 | ||||
期货经纪公司 | 每年按注册资本金的0.5‰收取,最高不超过5万元。 | 同上 | ||||
二、业务监管费 | 同上 | |||||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 | 按股票年交易额的0.02‰收取 | 同上 | ||||
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按交易额0.001‰收取 | 同上 | ||||
二十二 | 红十字会 | |||||
中央立项 | 50 | 造血干细胞配型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红总函〔2008〕14号,发改价格〔2016〕2492号 | ||
二十三 | 相关行政 机关 | |||||
中央立项 | 51 | 信息公开处理费 | 1.按件计收(同一电话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不收费。11一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1件以上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 按量计收:30页以下(含30页) 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鄂财税发〔2021〕4号 | ||
二十四 | 各有关部门 | |||||
中央立项 | 52 | 考试考务费 | 见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 | 见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 | ||
省级立项 | 53 | 省直机关综合事务服务费 | ||||
一、取暖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鄂政办函〔2003〕37号 | ||||
二、执法应急车辆使用费 | 鄂价费〔2017〕145号 | |||||
一类车(1-7座) | 5元/公里或50元/小时 | 同上 | ||||
二类车(8-19座) | 5.6元/公里或60元/小时 | 同上 | ||||
三类车(20-39) | 5.9元/公里或70元/小时 | 同上 | ||||
四类车(40座以上) | 7.7元/公里或80元/小时 | 同上 | ||||
省级立项 | 54 | 短期培训班收费 | 鄂价费〔2016〕139号 | |||
省级立项 | 55 | 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学院短期培训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鄂价费函〔2010〕44号、鄂财函〔2009〕2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