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款未领取人员公告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11-23
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款未领取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4〕107号)精神,我局对州直参保人员2015年度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进行了补偿。补偿人员名单已于2016年6月17日至24日公示,并在《恩施日报》、《恩施晚报》发布领取通知,但截至目前,尚有82名受益参保人员未来我局办理领款手续,现将未领取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补偿款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名单所列人员务必于2016年12月20日前来我局办理领款手续。

办理领款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领取人为患者本人的,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二)领取人为代理人(患者健在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患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患者长住异地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的,代理人须提供与患者关系证明或单位委托代办证明)、患者或代理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三)领取人为代理人(患者已去世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患者死亡证明、代理人与患者关系证明、患者或代理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联系电话:0718-8250133

联系地址:恩施市新建街67号

 

 

附:2015年度州直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未领取人员名单

 

 

                   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6年11月21日

附:2015大额费用补偿未领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