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州范围内征集评标专家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关于面向全州范围内征集评标专家的通知
  根据《恩施自治州州级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增加评标专家库的专业覆盖率和评标专家数量,从而提高评标质量。现面向全州征集相关评标专家,对现有的评标专家库进行扩充。评标专家公开征集工作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评标专家申报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年龄在6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保守秘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分类

本次征集的评标专家,各专业名称及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文件执行,并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和执业资格进行分类。

 三、申报方式

报名可以采用个人直接报名和集体组织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申请评标专家库专家资格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专家比较集中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行业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等,组织本单位或所联系的专家进行集体报名。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在恩施招标采购网(www.eszbcg.gov.cn)下载《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并打印表格。

(二)申请人将填好后的《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请申请人到恩施州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科或者所申报专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名并递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审核盖章后的《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两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请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工作单位;

3、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4、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填报的多个专业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的,每个行业部门处报送一套《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和照片。

(四)申请人将填写后的《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提交:279352398@qq.com。

恩施州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专家培训、考核、发证等事宜。

五、有关说明

(一)申请人要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瞒报、造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2013年8月9日止。

(三)恩施州评标专家库中的现有成员,按照上述程序到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递交材料进行复查,由恩施州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会同主管部门重新提出聘用意见。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恩施州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科 (综合报名地点)

联系人:徐讯   联系电话:8243633

恩施州发改委 (电力工程及电力设备类报名地点)

联系人:易孑草 联系电话:18986864232

恩施州住建委 (房屋市政类报名地点)

联系人:张州   联系电话:8463332

恩施州交通局 (交通工程类报名地点)

联系人:李铁生 联系电话:13469729610

恩施州水利局 (水利工程类报名地点)

联系人:谭勇   联系电话:13451010820

恩施州国土资源局 (国土整治类报名地点)

联系人:廖帅   联系电话:15272928886

附件1:《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附件2:《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

附件3:《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资格审查汇总表》

附件4:《恩施自治州州级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恩施州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