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建筑工程和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通报恩施州住建函〔2013〕60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全州建筑工程和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通报恩施州住建函〔2013〕60号
各县市住建局、咸丰县城管局、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2013年6月17日至28日,州住建委联合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消防支队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建筑工程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工程督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范围为在建工程项目,督查对象为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督查方式主要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通过随机抽点,本次督查活动共查在建工程项目19个,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受检建筑施工单位19家,监理单位15家,查处安全生产隐患150余项,违反强制性规定20余项,责成当地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16份,停工或局部整改通知书13份,现场要求各县市住建局对查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改,严格按有关法规实施处罚,并将处置结果报州住建委。

督查情况表明,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管控措施不断完善,监管工作顺利推进。如宣恩县住建局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检查;建始县加强项目标准化管理,走进企业轮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培训;巴东县出台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和末位淘汰制度等。部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得到强化,一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如来凤海玉名城一期工程、咸丰民族中学宿舍工程、利川基斯顿五星级酒店工程、恩施中国硒都茶城一期5#楼工程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一是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肆意出借资质,肢解、转包工程项目,一些外地施工企业承揽的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到岗,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现场负责人具体实施项目建设;二是部分监理单位人员变更频繁,总监到位率低,现场监理专业水平欠缺,对现场隐患发现不了,处置不当,整改不力。如重庆七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理的利川世纪家园商住楼工程,对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履行监理职责。

2、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一是部分建筑施工现场随意违背规范强制性条文。如鹤峰恒海观天下南区一期3#楼工程、巴东神龙溪片区北京园安置工程现场违规设置工人宿舍,利川世纪家园商住楼工程悬挑脚手架搭设超高,建始长兴世纪新城8号楼违规使用木支撑体系,咸丰县新城2#楼施工用电未落实TN-S五线制供电系统,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宣恩、建始等地个别项目超过规范专项方案未经论证提前实施。二是建筑起重机械检测不合格擅自使用和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的现象比较突出。如咸丰福泰大厦、来凤华龙城一期工程等工地私自拆除塔吊高度、力矩、小车行程、小车防断绳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巴东新时代文化广场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并擅自更换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违规带病运转。三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临边、洞口等部位最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施工环境杂乱无章,毫无安全文明施工意识,与上级部门标准化管理规定背道而驰。四是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管理普遍不规范,专项技术方案编制不严谨,错误引用规范,审查审批不严,随意编造交底、验收记录;资料不与进度同步,代签字现象频繁多见,有关记录流于形式,设备运转、维修、保养情况基本空缺。五是大部分施工项目不落实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班前交底制度,一线人员安全意识差,擅自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加固杆件,违规转运混凝土砂浆和建筑材料,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安全保护用品,随意穿行于危险作业区域的现象时有发生。

3、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有缺失

一是部分县市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普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尽早发现,部分重大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手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常见病、多发病屡禁不止。二是个别县市对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督导不力,未落实到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施工一线,特别是上级政府和部门下发的专项整治方案和相关硬性要求未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基层不知情,工作无痕迹,导致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长期在低层次徘徊。

4、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待规范

在建工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普遍较差,一是施工项目部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无相关应急疏散和救援方案;二是违规采用不符合规范的夹芯泡沫彩钢板搭设临时办公场所和工人宿舍;三是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建筑主体消防水源及配套消防设施达不到标准,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投入不足;五是违规采用不符合阻燃等级的安全防护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住建厅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治理工作。

2、严格落实整改与处罚。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督查组责令整改要求及时处置,并按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隐患排查力度,坚持从严治理,彻底整改,依法处置。

3、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指示精神,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从重点项目开始,以点带面,加快标准化工作的推进速度,提高全州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水平。

二、燃气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此次督查工作听取了各县市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及开展燃气消防安全、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等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报,通过现场抽查、查阅资料了解了燃气经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及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署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各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年初以来,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燃气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做到四有:一是有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有实施方案。各地均按照上级部署及州住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及清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三是有专班人员。明确了燃气办及燃气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专班人员,全力以赴开展好专项行动。四是有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消防、质监、安监等部门开展燃气场站安全、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等情况的全面大排查。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各地行动迅速,积极开展燃气场站安全生产及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的大排查活动,全面摸底登记,查找隐患点,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在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地共对1200多家餐饮场所进行了全面抽查排查,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办法,下达整改通知书150余份,现场已完成安全隐患整改120多处,限期整改的30余处正在整改中。督促各燃气企业与餐饮业用户完善了供用气合同1200多份,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业务。

在燃气场站安全整治方面,各地对现有的场站进行了全覆盖的大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登记,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各地联合消防、质监等部门开展燃气执法检查20余次,检查天然气门站6个、配气站8个,液化气站29个、液化气代销点4个,发现安全隐患60多处,查处违法经营8起,暂扣气瓶12个,现场整改20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立案调查、限期整改液化气站1家,停业整改液化气站1家。

3、安全生产宣传有声有色。建始县3月开展春季燃气安全乡镇巡回宣传,制作展板4块,发放宣传单3500余份,现场咨询2000多人次;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知识宣传,发放《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200余份,《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1000余份。咸丰县以城区四个大型LED为平台,自4月初采取不间断轮播,对市民进行燃气安全常识普及宣传。来凤县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日活动,制作展板2块,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单3000余份,现场咨询90多人次。

4、安全生产培训有序推进。恩施市在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排查的同时,重点对三办一镇(舞阳、小渡船、六角亭办事处及龙凤镇)餐饮行业负责人举办3期燃气安全知识讲座,500多人次参加培训学习,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500余份。建始县联合消防大队,对全县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气站负责人、送气工等100余人开展了燃气安全知识暨消防知识培训。

(二)开展集中督查情况

在这次集中督查中,共抽查现场18处,其中天然气场站4处,CNG加气站3处,液化气站11处,查出安全生产隐患20余处,现场整改到位10处,责成当地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5份。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州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处于平稳可控状态,但部分天然气场站、液化气站还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点,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追加措施、明确责任,加强整改,消除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

1、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方面:一是部分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如没有安全制度,未明确安全责任人等;二是燃气设施安装不规范,如电表与气表无安全间距,餐厅内燃气接口较多等;三是燃气关键部位防范不力,如燃气接口无管卡防护,软管使用时间长老化严重等;四是餐厅炉具无熄火保护装置,厨房空间小、通风条件不够等。

2、液化气安全方面(集中督查中排查的隐患):一是部分液化气站储罐与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达不到消防要求,如利川市四海液化气站、咸丰县阳光液化气站;二是部分乡镇代销点达不到“一个门市、一个仓库、一瓶气”的标准要求;三是部分液化气站未设置消防安全防火隔离带、充装车间防静电设施不完善等,如恩施市云集液化气站;四是存在非操作人员进入充装车间等违规现象;五是存在为客货混装车所带用户钢瓶充装液化气等违规现象。

3、天然气安全方面(集中督查中排查的隐患):一是部分CNG加气站、城市门站等场站与外建、构筑物的间距达不到消防安全间距的标准要求,如亿利达利川CNG加气站、利川民生公司城市门站;二是城市商业开发占压天然气高压管线,如来凤华龙城开发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着力抓好排查回访工作。要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州住建委有关文件要求,9月底前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继续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办法,现场查找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大排查中积极开展“回头看”,对前期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回访复查,进一步督办整改到位,消除各类隐患点。

2、着力抓好严格执法。一是对大排查回访中整改未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作出停气处理,待整改到位验收后方可通气;对严重隐患限期未整改消除的要依法给予经济惩处。二是严厉禁止对客货混装车上的用户钢瓶及过期报废钢瓶充装液化气,违者一经查出,从重处罚;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散户充装液化气登记备案制度。三是会同质监部门加大钢瓶的定期检测力度,督促企业对过期钢瓶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3、着力抓好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要继续利用安全大排查、入户抄表等时机,对燃气场站、用户等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用户的安全用气、科学用气意识。

4、着力抓好应急演练活动。要进一步完善燃气行业、经营企业、燃气场站的应急演练预案,优化配强应急队伍,配齐必要的应急设备。各经营企业要积极参加由县市应急办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意识,锻炼应急队伍。

5、着力抓好跟踪督办。要认真梳理汇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查找的各类隐患,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跟踪督办,定期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公示公开重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附件:受检在建工程项目主要问题(隐患)及处理意见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