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社保局召开新增药店(诊所)服务协议管理会议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8-17
州社保局召开新增药店(诊所)服务协议管理会议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诊所)协议管理,规范定点药店(诊所)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7月29日,取消城镇医疗保险“两定”资格行政审批实行协议管理后,州直第一批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诊所)服务协议管理会议在恩施国际大酒店召开。48家新纳入州直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的药店(诊所)负责人、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恩施州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诊所服务协议》,介绍了服务协议管理工作流程及日常管理、结算要求,现场签订了《服务协议》。州社保局副局长董祖锋主持会议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协议管理,实行动态监控;二是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定点药店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支出;三是加深认识力度,定点药店应严格遵守服务协议管理的各项规定,约束自身医疗服务行为,靠诚信、靠服务赢得参保人员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