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农业局关于切实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2
恩施州农业局关于切实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局: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强化种子质量监控,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推动我州种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切实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事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社会稳定大局。依法做好种子管理工作,是各级农业部门重要的法定职责,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我州的种业基础薄弱,部分地区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违法违规经营种子行为依然存在,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安全。因此,务必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种子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一)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确保用种质量安全。质量监管是种子管理的关键内容,质量监管重点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春播和秋播种子质量的监管力度。各地要督促辖区内种子生产和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做好自检,严格实行种子销售登记备案;种子管理部门要搞好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做到种子质量抽检全覆盖,严防假劣种子上市下田,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组织开展种子生产田间纯度花期检查,从源头上把关,确保种子生产质量。三是积极稳妥处理种子质量纠纷,真正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是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措施,州农业局重点开展两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打假保春播”、“打假保秋播”为契机,紧扣农时,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作物和重点品种,采取“五查五看” 的方法进行拉网式检查,即:一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或登记证明,看是否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二查品种审定,看是否属于市场准入的品种,三查种子质量,看是否属于假冒伪劣种子,四查经营档案,看是否载明了来源和流向,五查包装标签标识,看是否规范。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和打击“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未经审定品种及审定适宜种植区域不包含恩施州的品种等违法行为,加大大要案曝光和查处力度,做到四不放过,即:假劣种子不放过、非准入品种不放过、“套牌”侵权种子不放过和种子来源不清的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开展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对本辖区内的种子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地档案,强化对生产许可、备案、基地面积落实和品种真实性等的检查力度,州农业局将适时组织抽查;必要时,对我州销售数量较大的品种,在州外的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三)开展品种试验, 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品种试验是种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一要做好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预备试验,完成国家、省、州三级品种试验、考查和报审工作。二要加大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力度。三要做好主导品种公告的张贴和宣传工作。四要加强审定品种的后续监管,加大品种退出力度,停止推广一批产量低、品质差、风险大、市场需求小的老品种,加大优质、高产、高效品种的推广力度,促进品种更新换代。

(四)强化种子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前种业发展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增强种子管理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领导和财政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增加必要的管理设备设施与工作经费,加快推进种子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种子管理能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大种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种子法律知识培训,深入报道典型假劣种子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宣传活动的正面影响。同时,结合开展“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和“送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介绍种子识假辨假常识,普及种子科学知识,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和农民自我保护意识。

四、完善制度,巩固成效

切实履行种子监督管理职责,继续推行种子管理辖区负责制,坚持种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种子企业经营承诺和种子案件查办制度,落实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完善市场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等,逐步健全种子全程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