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司法局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事项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5
恩施州司法局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事项的公告

根据恩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临时管控措施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1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合恩施州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因疫情影响已中止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自2022年9月25日起恢复审理。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倡非接触方式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倡导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三、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确需到场办理当面咨询、提交申请、补充材料、查阅案卷等业务的,原则上提前电话预约,便于错峰接待和安排,请来访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联系电话:8420363。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恩施州行政复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恩施州司法局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