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营镇杨家大湾至石家坪、伍家湾至门坎岩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8
鹤峰县中营镇杨家大湾至石家坪、伍家湾至门坎岩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鹤峰县中营镇杨家大湾至石家坪、伍家湾至门坎岩改建工程,杨家大湾至石家坪段,起点接S233省道K125+250,止点接鹤峰县(中营)与恩施市(石灰窑)界碑。伍家湾至门坎岩段,起点接杨家大湾至石家坪K9+012.128道路中线,止点接鹤峰县(中营)与建始县界碑。两条道路均按双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km/h。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

资 质

(1)工程勘察专业丙级资质(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2)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设计资质。

业 绩

投标人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在10km及以上公路等级三级及以上的勘察设计工作。

信 誉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2)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2.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里程在10km及以上公路等级三级及以上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2)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其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    址:鹤峰县九峰大道13号

邮    编:44580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718-5299658

 

招标代理:恩施悦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滨江花园小区亲水华府B座902室

邮政编码:445000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718-8277626

传    真:0718-827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