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恩施州住建函〔2013〕39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关于全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恩施州住建函〔2013〕39号
各县市住建局、州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增强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和良好开局,按照《州住建委“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恩施州住建函〔2013〕7号)文件要求,2013年3月26日至28日、4月15日至27日,州住建委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第一轮和第二轮督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工作主要是检查各县市住建局建筑安全生产节后复工和整治月活动的部署、落实情况;抽查各县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在整治月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走访调研。

此次督查活动共查在建工程项目13个,总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受检建筑施工单位13家,监理单位13家,查处安全生产隐患120余项,违反强制性规定10余项,责成当地主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13份;走访建筑施工企业3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近20余处。各县市住建局对“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督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挂牌督办,绝大多数项目进行了整改及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开展不力

一是个别县市对“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重视不够,未按文件要求进行工作部署,无专项活动方案,无专门组织领导,活动未落实到施工项目部,与上级主管部门未形成联动机制,工作脱节。二是部分县市“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开展情况差,施工现场参建各方未按方案要求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无工作痕迹,有的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一无所知。

(二)项目参建各方履行安全责任不到位

一是个别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特别是开发项目或招商引资项目尤为突出。二是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和人员不到位的问题;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无长效机制,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编制无指导性、随意拼凑、应付了事;项目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签发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回复、没有整改落实。三是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变更频繁,总监到位率低,个别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关键工作、部位旁站不到位。四是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管理不规范,随意编造学习、培训、活动及会议记录;资料不与进度同步,代签字现象频繁多见;专项技术方案编制不严谨、内容笼统、错漏百出、甚至还引用作废的行业标准,方案审查审批不严,无人审无人批、乱审乱批现象普遍。五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漠,片面强调和放大安全事故的偶然性,麻痹、侥幸、蛮干气息浓重,观望、遮掩、应付情形普遍,企业管理体系缺位、错位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脱节

通过对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走访调研情况来看,建筑施工单位在企业安全管理上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甚至部分安全机构工作人员长期兼任其它岗位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不力、监管脱节。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业务水平较差,对行业规范的学习、应用和掌握不够,不具备督促项目安全管理应有的业务能力。三是企业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一方面是企业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既有制度未得到有效的运行和贯彻,另一方面是企业安全管理无计划,开展工作随意性强,安全保证体系混乱,安全工作无痕迹。

(四)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

督查中发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效果不好,一些严重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排除。一是建筑起重设备问题较大。起重设备安全装置失效,未经登记备案投入使用,人员无证操作,验收制度虚设,严重缺乏维护保养等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施工作业。尤其是模板支撑的搭设,悬挑脚手架的锚固与反拉,施工作业层的安全防护,卸料平台搭设,施工用电的开关箱控制等环节不规范,违章违规施工现象比较普遍。三是一线人员安全意识欠缺。擅自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加固杆件、安全限位装置的情况屡有发现,尤其是随意破坏脚手架架体和密目式安全网进行违规转运混凝土砂浆和建筑材料,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安全保护装置,随意穿行于危险作业区域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乡镇及偏远城区项目安全管理薄弱

一是项目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不履职,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现场施工安全意识差、侥幸心强、基本防护不到位,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二是主管部门因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对乡镇及偏远城区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缺失,安全巡查和督查次数较少,隐患跟踪整改不够,无法达到有效监管和安全可控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层级管理力度,加强安全技术指导,不断提升辖区整体监督水平。二是依托企业贯标等工作,指导企业不断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对项目的管理。三是切实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指导,从严督促施工企业加大现场安全投入。四是推进实施监理报告制度,全面掌控工程项目的安全信息。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一是以此次“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为契机,依据相关技术标准,严格彻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临边洞口防护等事故风险源,做到举一反三,绝不放过任何一处隐患,扎实抓好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二是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排除隐患就是排除事故”的理念,制定措施、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管理。三是不断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场馆施工管理技术推广交流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逐步适应高层建筑大型,提升机械设备的使用,着力提高各地高层,大型建筑施工技术水平。

3、全面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工作。各县市住建局要以点带面、从简至精逐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严格落实《恩施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实施规范》,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监督,逐步实施项目安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附件1:2013年“安全生产整治月”督查活动违规责任主体及行为一览表

附件2:2013年“安全生产整治月”督查活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