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函〔2013〕53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关于印发《全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函〔2013〕53号
各县市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州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恩施州住建委按照州政府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和行业工作实际,已拟定《全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全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电〔2013〕29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3〕140号)文件要求及6月7日与6月14日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住建委决定从2013年6月至9月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坚决破除侥幸心理,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和措施落实制度,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恩施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勇    州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 袁燕奇    州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    组    长: 曹明旭    州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姚玉华    州住建委党组成员、燃气办主任

陈家祥    州住建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 胡   平    州住建委办公室主任 

郑新民    州住建委城市建设与管理科长 

黄铭英    州住建委村镇建设科科长

姚猛河    州住建委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管理科科长

殷承林    州住建委建材行业管理科科长

董兴来    州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

吴承宣    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建筑安全监督站,州住建委党组成员、燃气办主任姚玉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州住建委安监站站长董兴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县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收集汇总各县市上报资料,定期对各县市大检查工作进行抽查、督查、通报和总结。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主要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设计、实施、观测、防护、交底、验收情况;建筑主体临边、洞口、安全通道及防护棚、外脚手架、卸料平台、高边坡、深基坑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用电管理与实施情况;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使用登记、租赁、安拆、拆除、维修、保养各环节的管理情况与实施过程中检测、验收、观测、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等情况;施工区域环境卫生,饮食区及饮水点的达标情况;各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与实施情况及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方案的论证及实施情况;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工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情况;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同步建档情况;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生产情况;暑汛期安全生产部署落实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2013年恩施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恩施州住建函〔2013〕26号)和《全州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恩施州住建函〔2013〕43号)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落实情况。

  (三)燃气经营管理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充装站(配送点)等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是否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是否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城市燃气生产、储存和输配所采用的各类锅炉、压力容器和气瓶等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全州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恩施州住建函〔2013〕43号)和《关于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函〔2013〕32号)中关于燃气场站等场所消防安全及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落实情况。

  (四)城市供水。重点检查水净化处理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分析、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操作规程;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和执行情况;供水异常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

  (五)城市桥梁。对在建城市桥梁,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各种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施工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施工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固等。对既有城市桥梁,重点检查桥梁是否通过验收后才投入使用;整体抗倾覆性安全系数;是否存在结构性裂缝以及危及桥梁安全的外在因素等。

  (六)房屋:重点检查城镇危房的安全使用状况以及抵抗极端恶劣天气能力;既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房屋幕墙、天线、外挂构件等是否牢固,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

  (七)风景名胜(公园)游览设施。重点检查缆车、索道等交通工具、险要道路及各种游乐设施、游览设施安全情况;风景名胜(公园)出入口、桥梁、通道、阶梯、悬崖危岸、湖岸等安全情况;景区或景点是否超容量接待游人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

  (二)县市主管部门普查。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全覆盖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三)州住建委督查。州住建委督查组在此次安全大检查期间将适时组织不少于三次检查督办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必须把安全生产与科学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落实为民务实的要求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以及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铁腕整治建筑安全隐患。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开展检查工作,把大检查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建筑施工、燃气和市政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汛期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按照“严肃态度、严格标准、严厉措施”、“拉网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整改不留隐患、严肃处罚不留情面”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消除一批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清除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的企业和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新增一批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防止建设工程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隐患没有及时排查处理的,视同事故予以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大投入,标本兼治。要紧紧抓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放,坚决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强化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控管责任,把落实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控管责任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紧抓不放;要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市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带头狠抓监管责任的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和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下真功夫,用硬措施,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狠抓各项监管措施、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在抓落实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请各县市主管部门于6月22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上报州建筑安全监督站,7月13日前,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一)上报州建筑安全监督站,9月13日前,将大检查情况汇报及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二)上报州建筑安全监督站。

附表1: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基本情况表

附表2: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恩施州住建委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