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农业局关于开展县市农业局2012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2
州农业局关于开展县市农业局2012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总结我州2012年农业工作,客观评价各县市的工作实绩,总结交流经验,找出并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州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根据《2012年县市农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恩州农〔2012〕20号)精神,现将县市农业局2012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州农业局成立县市农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办公室。

二、考核分组

一组:程银阶同志带队,办公室、计财科、调研科参加,考核恩施市农业局;

二组:肖刚清、李继红同志带队,农机办、人事科、项目办参加,考核利川市农业局;

三组:刘军同志带队,法规科、土肥站参加,考核建始县农业局;

四组:刘洪亮同志带队,蔬菜办参加,考核巴东县农业局;

五组:田代华同志带队,产业化科、经作科、植保站、太山庙原种场参加,考核宣恩县农业局;

六组:曾生同志带队,新农村办参加,考核咸丰县农业局;

七组:李求文同志带队,种植业科、科教科、农广校参加,考核来凤县农业局;

八组:李家锦同志带队,生态能源局参加,考核鹤峰县农业局。

三、主要依据

《2012年县市农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恩州农〔2012〕20号)

四、考核内容

包括共性工作、主要业务工作两大部分,具体指标见恩州农〔2012〕20号文件。

五、考核办法

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各县市农业局对2012年度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州农业局考核小组。

第二阶段:集中考核。2013年1月25日前,由州农业局考核小组组织专班进行考核,采取听(听汇报)、查(查报表、文件和原始记录等)、核(对各农业局自查评分情况进行复核)、议(召开不同形式座谈会对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评(组织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进行测评)等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以属地管理考核为准的考核指标,县市农业局要及时向考核小组上报考核情况,经考核小组核定后折算成相应分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消防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规定。

第三阶段:审核。2013年1月31日前,考核小组办公室将考核情况报州农业局党组,州农业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核,最后确定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名单。

六、等次评定

年度综合考核分为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3个等次。年度综合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进单位3名。

七、结果运用

州农业局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并抄送各县市党委、政府。

恩施州农业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