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局关于做好2010年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1
州局关于做好2010年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牧医发〔2010〕47号

各县、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湖北省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湖北省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畜牧业发展情况,拟开展两期畜禽养殖培训,现就畜禽养殖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年龄18-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思想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创业意愿的畜禽养殖大户,饲料、兽药营销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长期服务于或就业于龙头企业的技术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二、培训方式

每期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市场考察、创业设计、实践学习、创业指导五个部分。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畜禽养殖培训班120人,分两期参训,每期60人。第一期畜禽养殖班培训时间10月28日至11月11日。第二期畜禽养殖班培训时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培训地点为恩施州农业局培训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办公电话8291187,张妙李13593616999,王瑜13971886732。

四、培训组织

培训学员选拔采用自愿报名与乡村居委会推荐相结合、县市畜牧兽医局审批选送的方式进行。州畜牧兽医局、州农广校将及时通过网站、报纸发布招生信息,各县市畜牧兽医局要认真做好学员选送工作,把好报名审查关。学员报名时须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两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并填报《恩施州农民创业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各县市畜牧兽医局在十月二十日前将两期参训学员名单报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五、培训经费

创业培训经费由中央和省财政安排,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免费提供食宿,学员交通费由培训单位报销。请各县市务必按要求组织人员培训。

点击下载附件:1.恩施州农民创业培训畜禽养殖班名额分配表;

2.恩施州农民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