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恩施城区段旅游码头位于恩施市中心,是州、市“六城同创”重点推进项目,已列入《清江恩施港总体规划》。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凤凰大桥上游西安岸60米处新建1个100客运泊位及10个20客位的游艇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40万人次;在东门大桥上游东岸250米处新建1个100客位的客运泊位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20万人次;配套建设相应的生产、辅助生产建筑、供水及供电等设施;对4公里的航道进行整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 |
最低要求 |
资 质 |
投标人最低须同时具有: (1)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含港口河海工程); (2)工程勘察行业综合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含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
业 绩 |
近五年(2011 年~201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100及以上客运泊位且年设计通过能力40万人次及以上的客运码头项目的勘察工作; 1个100及以上客运泊位且年设计通过能力40万人次及以上的客运码头项目的设计工作; 1个100及以上客运泊位且年设计通过能力40万人次及以上的客运码头项目的专题研究工作。 |
信 誉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5) 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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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人员 |
项目设计负责人: (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主持过 1 个(含1个)类似码头的勘察设计工作。 (2)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其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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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地方海事处
地 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3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718-82806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大桥路惠馨园小区一栋一单元401室
联 系 人 :汪女士
电 话:0718-820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