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始县至巫山县公路业州镇至尤家垭河段公路, 本项目全长约45公里,起点位于建始县业州镇209国道、止点位于建始县与巫山县接界处。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本工程工可报告编制(含专题)、 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及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工可完成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经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 |
最低要求 |
资 质 |
投标人最低须同时具有以下三项资质(或资格)条件: (1)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乙级资格或工程咨询综合经济乙级资格(包含公路专业); (2)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3)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
业 绩 |
近三年(2013 年至投标截止日前)内至少完成过:1 条里程在20 公里及以上,且公路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
信 誉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近2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 3、 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注:申请查询的主要对象为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为2014年至2015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若有上述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
主要管理人员 |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1、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 1 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工作。 2、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行为。 3、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参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有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其投标人办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报价采用固定百分比费率,投标阶段不得调整,商务文件50分,技术文件50分。
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始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北环路74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718-32224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时代家居写字楼802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18-827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