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恩施州安监管危化〔2011〕29号 

关于转发湖北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评价机构: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1】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安监局要结合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加大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力度,对无证、证照到期未延期换证仍从事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换证的单位,提交申请换证资料时,需附县(市)安监局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二、  对证照到期未延期换证但停止或不再从事生产经营的

危险化学品单位,由各县(市)安监部门上报备案,省安监局、州安监局将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各县(市)安监部门对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要下达责令限期延期换证指令书,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经营的,省安监局、州安监局将吊销其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请其所在地政府依法予以。

三、中石化湖北恩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恩施分公司要高度重视所属加油站的办证工作,认真开展排查清理,积极按照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申报和延期手续,对许可证到期的加油站要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及时补办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对不再从事经营的加油站要上报州安监局进行注销。州、县(市)安监局将对无证、许可证到期未延期仍从事经营的加油站严厉查处。

附件:《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