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恩施州生猪产业链强链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9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恩施州生猪产业链强链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推进全州生猪产业链强链建设,特制定以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力度

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和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选址无法避让占用一般耕地,且粪污无害化处理达到环保要求的,申请规模化养殖设施农业用地经批准占用的一般耕地,耕地“进出平衡”由属地县市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二、高效提供建设用地保障服务

对规模化生猪产业项目需要转用征收土地的,用地计划应保尽保,实行一包到底全链条保姆式服务,“项目导游”第一时间主动上门现场解决项目用地困难,为每一个规模化生猪产业项目用地提供专职“店小二”服务。

三、支持灵活多样土地配置方式

鼓励生猪屠宰、饲料加工、精深加工等企业落户工业园区并落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积极推行“五证同发”服务模式。难以落户工业园区的生猪屠宰、冷链冷库用地等,鼓励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集体土地以使用权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进行土地配置。

四、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生猪养殖加工企业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鼓励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可按当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出让。出让土地允许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劳动密集型、经营困难的企业新投资的工业项目2年内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需交纳的土地租金可延期至6个月内缴清;租赁国有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困难企业可申请减免不超过12个月的土地租金。

五、积极创造不动产抵押融资条件

生猪养殖加工企业或养殖大户为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一律“即来即办、即办即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创造便利的抵押融资条件。

生猪产业链建设是州委州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主要举措,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应站在讲政治、能担当的高度,切实把支持生猪产业链建设工作落实落地,不断推动我州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