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报送畜禽养殖档案中养殖场(小区)、户汇总情况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1
关于统一报送畜禽养殖档案中养殖场(小区)、户汇总情况的通知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在全省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的通知》(鄂牧医畜[2008]95号)下发以来,各地积极开展了养殖档案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遵照省局要求,每年6月底和12月底要向省局上传和更新养殖档案信息数据。现就报送畜禽养殖档案中的养殖场(小区)、户汇总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考虑到养殖档案涉及内容较多,录入量大,很多内容不便于汇总,经请示省局畜牧处同意,不要求将养殖档案全部内容上报。各地只需在养殖档案附件5的基础上,对养殖场(小区)、户进行分类汇总上报。必须做到汇总表统率明细表,明细表支持汇总表,二者数据一致。

二、档案管理:养殖档案的建立与监管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养殖档案的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做好日常建档工作,完善养殖档案的记载内容,同时加快电子档案录入。省、州畜牧兽医局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抽查和督办。

三、报送格式及时间:所有上报表格一律用Excel格式,以便于汇总(见附件)。请各县市在9月15日前将电子表格上传至州畜牧兽医局。

邮   箱:464999961@qq.com。

联 系 人:王 瑜

联系电话:8291187

 附  件:1.2009年上半年畜禽养殖场(小区)户汇总表

2.县(市)畜禽养殖场(小区)、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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