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顺利结束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6-16
恩施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顺利结束

经过全州社保经办机构广大职工的辛苦努力,全州91175名(其中州本级4483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已于4月11日顺利结束,并将于4月底之前按新标准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调整全州共增加待遇支出1871.9万元(其中州本级108.8万),人均调增205元。

根据《关于全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22号文件精神,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调标准为: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在普调的同时,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或享受薪金制的、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退休前取得正(副)高职称且被单位聘为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年满70周岁以上的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等各部分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此次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州社保局在做好州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的同时,指导各县市经办机构做好本项工作,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发生新的拖欠。让上级党委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另外还要求各县市经办机构及时填报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日报及重大事项报告表,便于领导掌握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