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352人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6-16
恩施州352人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我的养老保险关系终于可以和我一起走了!”8月5日,在南方务工多年的州城市民王女士开心地对记者说。据悉,州社保局自今年年初运行该项工作以来,目前已为352人办理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为促进城乡统筹,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养老保险权益,国务院出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自今年1月1日起可在跨省就业时一同转移。

现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时,只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后,剩下的工作均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结。据了解,今年初州社保局就积极组织全州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开发业务软件,面向全国公布咨询电话。截止6月底,全州跨省转入285人,转出67人,转入基金118万元,转出基金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