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川中心客运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6
关于利川中心客运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利川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审批利川中心客运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利交文〔2014〕110号)和州运管处《关于利川中心客运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州运管文〔2015〕2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利川中心客运站项目已纳入《湖北省"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利川市客运站场设施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及旅游换乘的便捷需求,提升利川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地位,促进利川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利川中心客运站。
  二、同意该工程选址于利川市腾龙大道东城办事处关东村六组。场地东临清江,西侧为腾龙大道,南侧为国泰名都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8959.7平方米(约58亩)。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规定,结合工可研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同意该项目按年均日旅客发送量7015人次、二级客运站标准规模建设。总建筑面积39349.3平方米,其中公路客运站场用地面积30432平方米,建筑面积28348.6平方米。公路客运站场站务用房建筑面积4976.6平方米,办公楼2420平方米,职工宿舍9900平方米,超市3540.4平方米,检修车间242平方米,洗车台130平方米,门房20平方米。另建站前广场6000平方米,停车场及道路12509.7平方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7289.14万元,其中站务设施投资4979.31万元,配套商业旅游港投资12309.8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燃油税定额投资资金600万元,余下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省燃油税定额投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讲究效益的原则,全额用于客运站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擅自变更本批复中明确的站务生产设施、设备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其中:体现上档升级的视频监控系统及联网、候车区通风及温度控制系统等设备引导性投资35万元,道路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以及社会其他交通工具有效衔接引导性投资10万元。
  五、建设工期:22个月。
  六、该项目中由省燃油税定额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委托利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利川百联中心客运站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营运和管理等工作。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抓紧开展后续前期工作,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交通行业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进行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恩施州交通运输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