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12
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目的是依据现行财政经济制度规定、有关行政事业开支标准、批准的单位预算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行政事业支出的项目、范围和标准等进行规范管理,将单位的财务行为限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督促单位合理、节约使用资金,少花钱多办事,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原则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财政支出目的,必须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支出管理,将支出结构、规模与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结合起来制定综合定额标准,严格按预算进行支出,减少浪费。单位各项支出,既要保证单位具体工作的需要,又要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最大的效果,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经制度纪律

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情况等,必须遵守相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范围、标准,健全支出手续,分清各种支出界限,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经费支出范围办理,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列支。无明文规定的开支项目,要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安排支出比例

资金支出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安排支出。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格人员编制政策,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党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的实施。对于各种重点项目、急需项目要在照顾一般的条件下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在支出中,维持性支出和发展性支出并存,经常性支出和项目性支出共有,单位要合理调整安排资金,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分清轻重缓急,集中财力办事业,保证行政事业任务顺利完成。

(三)分清经费渠道,划清资金界限

本单位的资金渠道以财政资金为主,分为日常经费资金和专项经费资金,专项经费又因行政事业任务不同而需要单独核算单独管理。因此要根据资金的不同渠道,把基本业务支出、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支出严格区分开来,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挤占。

三、基本要求

(一)遵守国家有关财经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在支出管理中,要以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为行为准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办理各项支出,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要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以及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防止和纠正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

(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照章办事。

(三)各项支出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对于各种来源渠道形成的支出,全部反映在单位预算中,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做到用之合理,减少支出的盲目性和损失、浪费,提高单位各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四)厉行节约,加强经费开支的计划性,优化支出结构。一方面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的现象,以较少的资金消耗,办理更多的事情;另一方面要从优化支出结构入手,加强经费开支的计划性。使用较少的资金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强化经费开支的日常管理。一是按照有关财务规定,严格审批制度。所有开支,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才准予实施;二是完备财务报销手续,每一笔开支必须具有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并附有关批件,经办人签字,否则不予报销;三是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主要是加强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细化管理,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六)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考核与检查,强化财务管理监督控制职能。财务监管不能仅仅以预算金额超支或节约的绝对额来衡量评价其业绩,而应该结合业务工作量指标和岗位责任制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衡量,以防止片面性。要从实际出发,从工作效益出发,选择比较恰当的并能综合反映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指标,客观公正地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五、具体内容

1.人员支出管理

人员支出是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用、职工工会经费等支出。

(1)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和其他工资的管理。

基本工资,是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给工作人员报酬的主要形式,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劳动报酬。补助工作,是指工资的补充和延伸,是对工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工作地区的特殊性或民族习惯的不同等原因而支付的补助以及由于价格因素、超额劳动等原因支付的补贴、奖金以及临时工的劳动报酬。其他工资,是指在基本工资、补助工资之外,发给各类人员的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专业津贴、补贴、奖金等。

加强工资性支出的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人员编制制度。人员编制是工资性支出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是直接影响工资性支出规模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单位人员。

第二,加强工资基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凡属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范围的报酬,均要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并按照规定编制单位工资基金计划。工资基金计划报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工资代发开户银行按照核定的工资总额支付。

第三,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不得扩大发放范围,不得擅自设立发放项目和自行提高发放标准。除政策另有规定外,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不得发放加班费、误餐费等

(2)社会保障费的管理。

社会保障费是指用于职工医疗、养老、失业、住房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或缴纳、发放各种社会保障费。在提取或发放有关费用时,既不能超标准提取,任意提高各项待遇标准,也不能任意压低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侵害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正确列支社会保障费,既要有计划支付、保证合理合法有效使用,又要节约资金。

(3)职工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管理

职工福利费的管理:根据恩施州财政局、恩施州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州直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恩施州财发[2015]52号)及《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利费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支出职工福利费。

职工工会经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会实际,支出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及职工福利费必须先提后用,总额控制。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不得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预算经经费账户的现象。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生日慰问金支出标准,严格执行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不得违规变相发放职工福利的现象。

2.公用支出管理

公用支出指为了完成公共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用于公共事务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零星维修费和其他费用等。

(1)公务费的管理:公务费管理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管理。公务费开支项目繁多,涉及面广,具有节约潜力大,管理弹性大的特点。在办理公务费支出时,要检查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工作计划,是否符合预算和月度用款计划,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的支出;检查经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标准,不得办理超标准开支;检查金额较大的经费支出是否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拒绝付款;检查每笔经费支出是否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和经办、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分管财务领导的签名。会议费报销必须有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培训费报销必须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转账支付及完税凭证)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四要素”是否齐全,包括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发票和公务接待清单等。

 (2)设备购置费的管理:设备购置费是指用于购置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设备的费用支出,包括办公用一般设备购置费、车辆购置费、专业设备购置费等。

单位购置的设备是业务工作的物质条件,设备购置费的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划清基本建设投资与行政事业经费开支的界限。凡达到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设备.应该按照规定程序报计划部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解决;凡属于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各种设备费用,应该从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中解决。基本建设投资和设备购置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任意挪用。

第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既要保证业务需要,又要坚决贯彻节约原则,防止重购、盲目购进造成积压、浪费。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确需购买的设备,要求事先编制统购计划,应尽可能实施共同性设备共建共用,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第三,需购置的设备在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应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得违法、违规变更采购方式,不得干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活动,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货物品牌和供应商。

(3)零星维修费管理:零星维修费指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用,是用于恢复固定资产使用价值所支付的费用开支。

对零星维修费的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严格划分一般修缮、大型修缮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界限和审批权限。在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划清界限,分别按照不同的资金来源渠道列支和管理,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二,要节约使用零星维修费。在维修费使用上,要充分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既保证修缮工程的质量,又节约维修费开支。

第三,要认真审核和完善支出手续。维修费用支出要认真审核,做到结算与实际相符、计算单价与国家定额标准或双方协议相符,运算准确。

 (4)其他费用的管理

其他费用指上述费用以外的费用开支。在办理其他费用支出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不得办理支出。

支出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不得违规提取和使用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