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几个注意事项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7
关于做好冬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几个注意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冬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几个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局:

根据近期州局组织人员到县市培训基地检查指导了解的情况,结合冬季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特点,现就冬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几个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一是由于冬季气候严寒,室内培训取暖应注意防范火灾和防止气体中毒;二是由于山区路况复杂,冬季路面湿滑,外出参观实训应注意行车安全;三是乡村培训条件艰苦,应注意饮食安全和防范其他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要积极向省厅上报相关信息,做到省厅不催促、不通报,不拖后腿;二是每期开班第一天,要向州局科教科上报培训时间、地点、学员、专业和课程安排,便于州局不定期指导和抽查培训情况。

三、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近期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表彰“2014年度全省农广校系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显示我州信息宣传工作已严重滞后,各县市应加大力度,扩大宣传,争先进位。

四、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要认真按照省厅要求及时、规范整理培育档案,确保2014年度省厅进行项目绩效考评时,不因档案管理影响县市排名位次。

五、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省厅的实施方案和相

关文件、会议要求,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范围和比例,做到专款专用,经得住检查验收和审计。

州农业局科教科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