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财政局就大学生村官待遇、应征入伍大学生补助、村干部待遇等问题解答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8
恩施州财政局就大学生村官待遇、应征入伍大学生补助、村干部待遇等问题解答

1、我是一名大学生村官,请问一下我们应享受相关待遇政策有那些?

答:目前,我州大学生村官享受如下待遇政策:

一是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二是中央财政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三是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岗位补贴。

四到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级财政承担。


2、我是湖北民族学院的一名应征入伍大学生,请问我们是否有一次性补助?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从2019年起,应征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补助由500元/人,提高到大学毕业生4000元/人、本科在校生和新生2000元/人、专科在校生和新生1000元/人,所需经费由各县市财政负担。


3、我一亲戚在村任主职干部,请问他们的工资待遇是多少?

答:根据省里相关文件规定,我州村主职干部的工作报酬按照当地副乡镇长的工资水平确定,具体标准是:恩施市40980元,利川市39456元,其他六县市均为38760元,所需资金由省、州、县、乡四级财政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