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就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财政支持问题的解答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8
州财政局就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财政支持问题的解答

问:目前,恩施州正在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否有财政支持?

答:近年来,恩施州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统筹安排资金,配合主管部门不断推进我州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2019年,共向上争取农村环境整治相关资金6.3亿元,其中: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24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资金5957万元,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6031万元,农村户厕建改107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7342万元,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省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奖代补资金1485万元,省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835万元。

二是全州8县市2019年共申报落实乡镇污水治理债券转贷资金12896万元,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债券转贷资金4252万元,厕所革命债券转贷资金5268万元,为我州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三是积极推动试点建设。近年来,州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村及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建设。目前,试点建设示范效应已初步显现: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景区绿化亮化、人工湿地建设、实施厕所革命、特色民居民宿改造、村级垃圾回收点建设等,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推进我州农村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