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公示(免申即享第三批)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5
巴东县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公示(免申即享第三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文件规定,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无上年度失业保险欠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等情形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人社部门和市场监督部门、发改部门已对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和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现对第三批拟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巴东县就业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举报电话:0718—4334863

通讯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19号失业保险股


巴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