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招聘疫情防控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8
鹤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招聘疫情防控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临时工作人员从事核酸采集、隔离点等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团队协作能力及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已至少接种过两针新冠疫苗,现居住于鹤峰县内,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健康码为绿码。

(二)其他条件

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院校毕业,能胜任核酸采集、隔离点工作。

(三)岗位职责

经培训后规范完成核酸采集点核酸采样、隔离点及相应配套协调等工作。核酸检测人员规范完成核酸抗原及抗体的检测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

5.鹤峰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及管理

(一)签订劳务协议,原则上一月一签,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

(二)工资采用月薪制,工资标准:3000元/月(100/天,按出勤发放)。县卫健局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根据任务要求合理安排休息。

(四)服从统一管理调配。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不服从管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解除劳务协议。对于工作表现特别优秀且工作技能比较出色的,在我县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8:30开始,招满为止。

报名地点:鹤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411室)

联系电话:0718-5282718  联系人:赵珊

(二)面试

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以岗位所要求业务素质为主。

(三)体检及录用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须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通过人员,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务协议。

五、本公告由鹤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鹤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