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比对审核,初步认定全县2022年春季学期第三批19名已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职业教育学生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7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补助条件者,请及时向鹤峰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电话:5282439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连升路一号
附件:鹤峰县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第三批)职业教育拟补助公示名单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