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要求,我县对防止返贫监测新识别对象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中营镇青龙村张先明1户6人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现予以公告。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2439
鹤峰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日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要求,我县对防止返贫监测新识别对象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中营镇青龙村张先明1户6人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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