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89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6
对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8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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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89答复

袁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车坝梯级电站进行征收关停的建议》收悉。现综合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资委、恩施市人民政府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车坝梯级电站是2012年9月原国电湖北公司收购恩施州农电资产包的组成部分,包括马鞍槽、车坝一级、二级、三级等4座电站,总装机1.96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9519.34万千瓦时,上网电价0.357元/kWh,年发电收入约3000万元。收购时车坝梯级电站有职工150人,其中在职职工132人,退休职工18人,目前车坝梯级电站在职职工56人,由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天电管理处进行管理。车坝梯级电站从车坝水库引水发电,车坝水库管理单位为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下属二级单位恩施州车坝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2018年12月恩施市政府和国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对车坝梯级电站影响补偿协议》,车坝河水库引水工程开工建设。协议约定按照发电损失,按季度给予补偿。发电损失以2008-2017年十年平均上网电量为基数,以基数减去实际上网电量为损失电量,实际上网电量若高于十年平均上网电量,则视为未发生损失电量。

二、办理过程

承办建议后,我局经办科室多次与业主单位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进行沟通,了解业主单位关于车坝梯级电站关停征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月25日,我局向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函《关于征求<关于对车坝梯级电站进行征收关停的建议>意见的函》,书面征求业主单位意见;6月2日,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复函,主要意见如下:

一是职工安置困难。近年来,为了配合恩施市城市水源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已先后关停了红庙、喻家河、龙洞水电站,通过内部转岗安置了100多名职工,若关停车坝梯级电站,需再行安置56名职工,在目前已经超员的情况下,职工安置压力巨大。

二是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符。车坝梯级电站经过技术改造投入后,电站面貌焕然一新,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是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骨干电站,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不属于法定必须关停和转让的电站,不会纳入处置范围。

三是处置权限受限。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资产处置事项均需安规定程序报经国家能源集团批准后方可实施。

鉴于以上原因,我局认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近期应该按恩施市政府与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车坝河引水工程对车坝梯级电站影响补偿协议》执行。考虑到车坝河水源用途已发生变化,本着生活用水优先于生产用水的原则,建议恩施市政府尽快商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厘清权责边界,评估各类风险,最终达成关停补偿协议。

三、下步工作打算 

车坝引水工程事关州城几十万人民饮水安全问题,我局将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委等部门,积极协助恩施市政府合理解决车坝梯级电站补偿及后续电站处置问题。作为国有企业,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为我州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对这事关州城人民安全饮水的民生大计,也应承担部分社会责任,作出部分牺牲,要积极向国家能源集团汇报,拟定补偿或退出方案,合理处置国有资产。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