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医院政务诚信公开承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利川市人民医院政务诚信公开承诺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利川市人民医院郑重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一、热情服务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执业精神,加强教育,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视同仁,文明服务、热情服务、细心服务、真心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二、优质服务

(一)视病人为亲人,体贴病人疾苦,及时解决病人病痛,尊重病人,关爱患者,为每位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和良好的就医环境,享受良好的服务态度,准确的医疗诊断,先进的医疗技术,温馨的护理服务,增进沟通,医患关系和谐;

(二)在各护理单元全面推开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积极打造优质服务示范工程;

(三)不断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在加开窗口提前上班、推迟下班的基础上,开通微信、支付宝支付功能,方便病人看病就医,切实变“三长一短”(挂号等候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间短)为“三短一长”(挂号等候时间短、交费时间短、取药时间短、看病时间长);

(四)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机制,保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早出结果;

(五)执行健康体检双休日正常服务制度,保证外出务工、各类从业人员及上学学生的健康体检需要;

(六)保证急诊急救24小时绿色通道畅通,院内紧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位,院前急救白天应在5分钟内、晚上应在10分钟内出发;

(七)实行“一站式”医保结算,及时办理异地住院患者医保结算。

三、依法执业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诊疗技术规程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督查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校验;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批的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医务人员基本情况、重点专科与特色专科建设等公示悬挂在醒目位置;

(三)保证本单位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业务用房等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四)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五)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不超范围、超能力开展诊疗技术;

(六)加强医疗质量管控,严格各种医疗文书管理,不泄露病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七)不刊登、播发、张贴虚假医疗广告;

(八)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九)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十)不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残疾及慢病评定结果;

(十一)认真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诊治和疫情报告; 

(十二)严格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加强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做到无害化处理、净化排放;

(十三)严格“两非”管理,禁止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检查;

(十四)依法依规受理、调处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争议,自觉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诚信服务

(一)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物价政策,认真执行院(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医保基金管控与使用,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和过度治疗行为,禁开大处方、人情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私自收费,杜绝乱收费、乱检查、乱用药的现象发生;

(三)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各种物价收费投诉和信访事件,让病人明白消费。

五、持续提高医疗质量

(一)深入推进“三甲”医院创建步伐,力争在2021年一次性实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创建目标;

(二)在巩固原有省、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成果基础上,加大人、财、物等方面建设力度,力争创建2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三)加强专技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为专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舞台,流住人才;

(四)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接受新知识,学习新技术;

(五)积极完成大、中专院校实习生和各类进修人员的带教任务,做好传、帮、带工作;

(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革新;

(七)努力克服困难,添置数字化减影、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和其他先进医疗设备,为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提供支撑与保障;

(八)加大“十大门诊”(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午间门诊、夜间门诊、假日门诊、返乡门诊、二胎门诊、心理门诊、老年门诊、慢病门诊)建设力度,方便病人快捷就医;

(九)积极巩固“中国胸痛中心”“中国卒中防治中心”创建成果,加大后期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脑梗塞、心肌梗死等突发心脑血管疾病的救治率、成功率,降低死亡率、致残率;

(十)加强急诊科能力建设,保证急诊、急救24小时绿色通道畅通;

(十一)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十二)进一步加强沙溪二院区帮扶、建设力度,密切医共体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共同提高服务能力;

(十三)保证药品数量和质量,加强效期管理,无假劣药品、过期药品,最大限度满足病人及临床用药需要。

六、严格执行医改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实行药品及医用耗材销售零加成,大型设备检查(含CT、MRI、彩超)及临床检验收费下调20%。

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卫生健康行业“九不准”纪律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不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收入挂钩,不开单提成,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金,不参与推销活动,不为商业目的统方,不违规采购使用医疗产品,不收受“红包”及回扣;

(二)依纪依规,透明公开引进和招聘各级各类人才;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四)认真抓好抓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在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抓实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风险点重点管控,切防腐败行为发生。

八、积极改善就医环境

积极推进医技大楼工程、传染病区工程建设力度,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密切与施工单位的合作,切实抓好抓紧施工进度,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内竣工并投入使用,积极改善就医环境,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提供重要保障。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718-7282450

电子邮箱:348851754@qq.com

承诺单位:利川市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5日